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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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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淡 发表于 2022-6-7 00:00:00 浏览:  44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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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德豪
股票代码:0020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盈泰中心2号楼10-12层】
股份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引起的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第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8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备查文件..............................................13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4
附表................................................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内,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人、国寿基金国寿安保-华鑫信托定增7号资产管理计划(交易所
7号资产管理计指账户名称为“国寿安保基金-广发银行-华鑫信托-华鑫划信托*慧智投资10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乘泽科技指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上市公指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司、ST 德豪
国寿基金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 ST 德豪本次权益变动指
87882136股股份给乘泽科技的行为国寿基金与乘泽科技于2021年4月21日签署的《股《股份转让协指份收购框架协议》及于2022年6月1日签署的《股议》份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1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指号》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万元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0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935256543注册资本1288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军辉成立时间2013年10月29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姓名职位性别身份证号国籍长期居住其他国家地或地区的居留权男11010219中国中国北京无
王军辉董事长71******
**男11010819中国中国北京无
刘凡董事71******
**
董事、男11010219中国中国北京无
左季庆63******总经理
**女11010119中国中国北京无
叶蕾董事65******
**罗琦独立董事男11010819中国中国湖北无
69******姓名职位性别身份证号国籍长期居住其他国家
地或地区的居留权
**武汉男11010819中国中国北京无
杨金观独立董事63******
**男11010819中国中国北京无
周黎安独立董事66******
**财务二级女35020319中国中国北京无
张蓓部副总经79******
理**男42010619中国中国北京无
万喜乔监事长66******
**女45030519中国中国北京无
张彬监事78******
**男13240119中国中国北京无
马胜强监事82******
**男11010719中国中国北京无
申梦玉督察长66******
**股票投资男37010319中国中国上海无张琦
总监78******
**固定收益女61010419中国中国深圳无董瑞倩
投资总监73******
**总经理助女13280119中国中国北京无
王文英理兼首席76******
信息官**总经理助男37082319中国中国北京无王福新
理68******
**姓名职位性别身份证号国籍长期居住其他国家地或地区的居留权总经理助男21010219中国中国上海无王大朋
理77******
**总经理助男11010819中国中国上海无岳海
理77******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商业需求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87882136股(对应表决权委托给乘泽科技),占公司总股本的5.0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2021年4月2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与乘泽科技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就乘泽科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收购国寿基金管理的7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上市公司87882136股股票(以下简称“目标股份”)事宜进行了约定。
主要内容详见乘泽科技于2021年4月24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框架协议》签署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5月17日发布的《关于实施相关条款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4.5.4条自2021年5月17日开始实施,即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
50万股。
根据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双方无法分别继续按照《股份收购框架协议》原定的交易期限完成目标股份的转让。2022年6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乘泽科技签订《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对股份转让方式、价款支付安排等条款进行调整,约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目标股份转让给乘泽科技。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转让当事人甲方(转让方):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国寿基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乘泽科技转让其持有的 ST 德豪的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87882136 股股股份,占 ST 德豪总股本的 5.01%。
3、股份转让的支付对价及付款安排
乘泽科技拟以现金方式协议收购国寿基金持有的 ST 德豪 8788213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乘泽科技目标股份收购价格应按照本补充协议生效日前一交易日即2022年5月31日的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乘以目标股份
数量计算,即140611417.60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并应按照如下安排完成目标股份的交割:
(1)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日内,国寿基金与乘泽科技应相互配合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出具关于目标股份协议转让的确认文件;
(2)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目标股份转让的确认文件之日起【十】日内,乘泽科技应向国寿基金指定资管计划对应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50%,即70305708.80元;
(3)自乘泽科技向国寿基金指定资管计划对应账户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
50%之日起【五】日内,国寿基金应配合、协助乘泽科技办理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办理目标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并提供或签署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4)自目标股份过户至乘泽科技名下之日起【三十】日内,乘泽科技应向
国寿基金指定资管计划对应账户支付剩余50%股份转让价款,即70305708.80元。
在目标股份登记至乘泽科技名下前,国寿基金应按照《股份框架协议》继续履行表决权委托义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事项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 ST 德豪 87882136 股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第七节备查文件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国寿基金与乘泽科技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电话:0756-3390188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签署日期:2022年6月3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安徽德豪润达电气上市公司名称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蚌埠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ST 德豪 股票代码 002005上海市虹口区丰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路806号3幢306有限公司注册地号
增加□减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人发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变化
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否√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东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选)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
与□其他□(一致行动协议,接受表决权委托)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流通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87882136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5.01%
行股份比例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股票种类:流通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持股数量:0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持股比例:0%比例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时间:2022年6月1日,签署《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之补充协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议》
方式方式:协议转让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是□否√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是□否□不适用√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否□不适用√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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