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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德:关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复核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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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宝德:关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复核申请的公告

dess 发表于 2022-6-8 00:00:00 浏览:  38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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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23 证券简称:*ST宝德 公告编号:2022-049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复核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6月8日起进
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摘牌。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复核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第10.6.3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可以在收到或者本所公告送达终止上市决定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十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相关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
公司于2022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2】5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公司于2022年6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终止上市的复核申请。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6.4条规定:“本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复核申请文件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本所是否受理其复核申请的决定后,及时披露决定的有关内容并提示相关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诉复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三条规定,复核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相关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除外。同时,根据该工作细则第四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上诉复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复核决定,该决定为终局决定。
1/2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密切关注并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宝德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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