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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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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得信息: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韶华流年 发表于 2022-5-17 00:00:00 浏览:  2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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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0证券简称:汉得信息公告编号:2022-045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现场+视频)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汇联路 33号公司 A栋 1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
上午9:15至2022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现场+视频)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迪清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03810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2863%,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105841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067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539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2185%;
(3)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网络和现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84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0%占扣除已回购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份的0.8990%。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5)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240814股
占99.9126%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79200股
占0.0494%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744185股
占98.2218%
反对:61000股占0.7737%
弃权:79200股
占1.0045%
2、审议通过《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240814股
占99.9126%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79200股
占0.0494%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744185股
占98.2218%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79200股
占1.0045%
3、审议通过《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240814股
占99.9126%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79200股
占0.0494%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744185股
占98.2218%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79200股占1.0045%
4、审议通过《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240814股
占99.9126%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79200股
占0.0494%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744185股
占98.2218%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79200股
占1.0045%
5、审议通过《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占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240814股
占99.9126%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79200股
占0.0494%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744185股
占98.2218%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79200股
占1.0045%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
关联股东陈迪清、范建震、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回避表决。10、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222114股
占99.9009%
反对:158900股
占0.0991%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725485股
占97.9846%
反对:158900股
占2.0154%
弃权:0股
占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56567105股
占97.6220%
反对:3813909股
占2.37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4070476股
占51.6271%
反对:3813909股
占48.3729%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占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占0.0000%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3以上表决通过。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
2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2014股
占99.9632%
反对:59000股
占0.0368%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5385股
占99.2517%
反对:59000股
占0.7483%
弃权:0股
占0.0000%
23、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1年超业绩奖励基金计划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60381014股,意见如下:
同意:160320014股
占99.9620%
反对:61000股
占0.0380%
弃权:0股
占0.0000%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7884385股,意见如下:
同意:7823385股
占99.2263%
反对:61000股
占0.7737%
弃权:0股
占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指派游广律师、张博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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