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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通科技: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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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通科技: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安静 发表于 2022-5-11 00:00:00 浏览:  40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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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A 股): 亿通科技
股票代码(A 股): 300211
收购人名称:安徽顺源芯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
二期 H8栋 201-1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
二期 H8栋 201-1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五月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安徽顺源在亿通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相关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收购人安徽顺源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增持上市公司 A 股股份 30200 股,增持后持股比例达到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00%。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增持未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00%,不触及要约收购。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所聘请的
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收购人声明.................................................2
释义....................................................4
第一节收购人介绍..............................................5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5
二、收购人的控制主体及实际控制人......................................5
三、收购人及其控制主体、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7
四、收购人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8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9
六、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9
七、收购人及其控制主体、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或金融机
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10
第二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1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11
二、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
份的计划.................................................11
三、本次收购的决策及审批程序.......................................11
第三节收购方式..............................................12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12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12
三、本次收购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12
第四节资金来源..............................................13
3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上市公司/亿通科技指
板上市的公众公司,证券代码:300211收购人/安徽顺源指安徽顺源芯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米健康指安徽华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华源创旭指湖州华源创旭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香港泽璞 指 香港泽璞控股有限公司(Hong Kong Zepp Holding Limited)华米信息指安徽华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顺源指北京顺源开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华米指华米(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Zepp Health Corporation(原名为 Huami Corporation),一家Zepp Health 指 注册于开曼群岛、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众公司,证券代码:Zepp
安徽顺源原持有亿通科技29.99%的股份,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亿通科技 A 股股份 30200 股,占上市公本次收购指
司总股本0.01%,增持后持有亿通科技30.00%的股份。本次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报告书摘要指《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民生证券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格式准则第16号》指——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摘要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4第一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安徽顺源芯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安徽华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汪)注册资本133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W988Q47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管理;财税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
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技术服务、技经营范围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日期2020年9月27日合伙期限2020年9月27日至2040年9月26日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H8 栋 201-1
通信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 2800 号创新产业园二期 H8 栋 201-1
联系电话(0551)68168180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信息合伙人性质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华米健康普通合伙人10000.0075.19%
华源创旭有限合伙人3300.0024.81%
合计13300.00100.00%
二、收购人的控制主体及实际控制人
(一)收购人的股权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米健康为收购人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安徽顺源芯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书》的约定,华米健康享有对安徽顺源事务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决策、执行安徽顺源的投资及其他业务,管理、维持和处分安徽顺源资产,聘任
5合伙人以外的人为安徽顺源的经营管理提供服务以及其他事项。因此,安徽顺源
的控制主体为华米健康,安徽顺源的实际控制人为黄汪。收购人的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所示:
注:1、HHtech Holdings Limited 持有 Zepp Health 62.7%的投票权,数据来源:Zepp Health 2021年年度报告(SEC 披露);2、黄汪通过信托可以 100%地控制 HHtech Holdings Limited。
(二)收购人控制主体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华米健康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米健康为收购人的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华米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100MA2MRN1L9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范美辉注册资本6000万美元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900号中安创谷注册地址
科技园 B2 栋 5 层 01 号成立日期2015年12月28日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经营范围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
6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数据处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15年12月28日至2035年12月27日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华米健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香港泽璞6000.00100.00%
合计6000.00100.00%
2、黄汪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黄汪为收购人的实际控制人,黄汪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黄汪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4010419**********长期居住地北京市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三、收购人及其控制主体、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一)收购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上市公司外,安徽顺源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华米健康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安徽顺源以外,华米健康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注册资本持股主体及企业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号(万元)持股比例
1华米(西安)信息科技有1500.00华米健康持西安可穿戴设备的研
7序注册资本持股主体及
企业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号(万元)持股比例
限公司股100%发、服务
(三)黄汪控制的核心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安徽顺源、华米健康以外,黄汪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控制关系注册地主营业务号
Zepp Health 持
1香港泽璞10000港元香港投资控股
股100%
Zepp Health 持 信息服务,软件技术
2 Zepp Inc. — 美国
股100%开发
产品销售、进出口贸
Zepp North Zepp Health 持
3—美国易、市场推广、渠道
America Inc.. 股 100%扩展等
黄汪持股信息服务、软件技术
4北京华米202.02万元北京
90.10%开发咨询
软件技术研发、进出香港泽璞持股
5北京顺源10000万元北京口、服务销售,硬件、
100%
电子设备、鞋服销售
信息服务、软件技术黄汪持股
6华米信息1000万元合肥开发咨询,硬件、电
99.40%
子设备、鞋服销售
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技术研发、技术安徽华米健康医疗华米信息持股
71000万元合肥咨询、技术转让、技
有限公司100%
术服务;健康管理、健康咨询;软件开发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华米(深圳)信息北京顺源持股发、技术转让、技术
82000万元深圳
科技有限公司100%服务、技术咨询;数据处理;产品设计国旭保险经纪有限华米信息持股
95000万元石家庄保险经纪服务
公司100%黄汪持股智能穿戴制造和数字
10 Zepp Health 100 万美元 开曼
62.7%健康服务
四、收购人最近三年简要财务状况
安徽顺源成立于2020年9月27日,为收购上市公司而专设的持股平台,设
8立至今不满三年,未开展实际经营。安徽顺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米健康。华
米健康成立于2015年12月28日,主要从事智能可穿戴设备研发工作,经营范围为:智能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及配件的开发、销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据处理;相关技术和货物的进出口(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国家专项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华米健康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39752.2264524.175989.89
净资产10364.294917.752361.88
资产负债率73.93%92.38%60.57%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9856.7110056.614443.49
净利润280.141864.24302.84
净资产收益率2.70%37.91%12.82%
注:1、2019、2020、2021年财务数据均已经审计;
2、资产负债率=年末总负债/年末总资产*100%;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度净利润/当年末净资产*100%。
五、收购人最近五年的处罚、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安徽顺源成立于2020年9月27日,自成立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安徽顺源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安徽顺源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事务合伙34010419**黄汪中国北京无
人委派代表********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9七、收购人及其控制主体、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或金融
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华米健康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或金融机构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黄汪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黄汪在境内外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权益的情况
如下:
注册资本持股主体及序号企业名称注册地主营业务(万元)持股比例国旭保险经纪华米信息持股
15000石家庄保险经纪服务
有限公司100%
10第二节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安徽顺源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发展前景及投资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收购,进一步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并依托亿通科技的上市平台,借助Zepp Health 在智能可穿戴及健康科技产业领域的优势,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经营能力,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二、收购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自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至本次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内,安徽顺源没有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届时安徽顺源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顺源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所获得的股份。
三、本次收购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安徽顺源执行事务合伙人华米健康于2022年4月28日作出执行事务合伙人决定:“同意安徽顺源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等方式择机增持亿通科技股份至30.00%,并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黄汪负责相关增持事宜。”
11第三节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收购前本次收购后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安徽顺源9077252429.99%9080272430.00%
合计9077252429.99%9080272430.00%
二、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
2022年5月9日,安徽顺源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亿通科
技 A 股股份 30200 股,增持均价为 7.71 元/股,成交金额为 232847 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01%。
三、本次收购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本次收购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均为流通 A 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安徽顺源持有的亿通科技股票的质押情况如下:
股票质押数质押方质权方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押原因量(万股)中国工商银行用于支付或置换收
2021年3月2028年3月
安徽顺源股份有限公司6200购亿通科技29.99%
15日14日
合肥科技支行股权的交易价款
12第四节资金来源
收购人于2022年5月9日,通过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亿通科技 A 股股份 30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1%。
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支付的收购价款全部来源于其自有及/或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主要来自于关联方借款,2022年4月1日,安徽顺源与华米信息签署《借款协议》,约定:(1)华米信息向安徽顺源借款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供安徽顺源企业并购增持使用;(2)借款期限为一年,自华米信息向安徽顺源拨款之日起至满一年之日止;(3)在《借款协议》规定的借款期内,按年利息4.45%计算利息。
此外,收购人出具了《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声明》:
“1、本次收购所需资金将来源于本企业的自有及/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本企业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本次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其他
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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