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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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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盟新材: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涨停牛股 发表于 2022-5-10 00:00:00 浏览:  3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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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00证券简称:高盟新材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2年5月9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9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子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17名,所持股份198932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50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7名,所持股份1616798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95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计
10人,所持股份37252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4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绩效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88988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289%;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7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关联股东王子平先生、丛斌先生、史向前先生现场投票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张洋先生应回避表决,通过网络投票所投的同意票表决无效;关联股东罗善国先生应回避表决,通过网络投票所投的同意票表决无效。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绩效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该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9879809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932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6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82898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4034%;反对13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9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表决,选举王子平先生、宁红涛先生、熊海涛女士、曹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徐坚先生、何平林先生、李可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王子平先生
总表决结果:同意162574501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098839股。
(2)、非独立董事宁红涛先生
总表决结果:同意162574501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098839股。
(3)、非独立董事熊海涛女士
总表决结果:同意162574501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098839股。(4)、非独立董事曹学先生
总表决结果:同意162574501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098839股。
(5)、独立董事徐坚先生
总表决结果:同意1625744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098839股。
(6)、独立董事何平林先生
总表决结果:同意1625744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098839股。
(7)、独立董事李可女士
总表决结果:同意162574498股,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8098839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司阳律师、史若瑜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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