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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现发表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于其正常业务开展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交易是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储卫国、刘文会、刘有东
2022年6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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