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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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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枫叶 发表于 2022-6-17 00:00:00 浏览:  43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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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2022年6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聘任程序的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且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2、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本
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及
1决策、协调能力,能够胜任任职岗位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颜媛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2(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凡林张立仲为国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7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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