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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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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

寒枝 发表于 2022-6-28 00:00:00 浏览:  54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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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对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慎核查,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前次重组交易对方剩余业绩补偿金支付期限的议案
公司本次延长南方香江支付剩余业绩补偿金的期限,系公司与南方香江在因行业政策收紧、市场环境低迷、新冠疫情及项目手续等负面因素影响导致标的公
司销售价格及销售去化均不及预期的情况下,为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对原《盈利补偿协议》作出的适当调整,该等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之前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按照规定回避表决。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本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独立董事:
陈锦棋庞磊甘小月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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