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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关于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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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功科技:关于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进展的公告

平淡 发表于 2022-6-30 00:00:00 浏览:  3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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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6证券简称:精功科技公告编号:2022-037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述
2021年9月30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新疆隆炬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炬新材料)签署了合同总金额为3.30亿元的《碳纤维成套生产线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将向隆炬新材料提供2台(套)碳纤维成套生产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已累计收到隆炬新材料支付的预付款及进度款
14850万元。
上述事项详见刊登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1月6日、2022年5月10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21-051、2021-053、2021-063、
2021-064、2022-028的公司公告。
二、合同进展情况1、近日,公司与隆炬新材料及其控股子公司新疆隆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炬贸易)签署了上述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因隆炬新材料组织框架调整,其采购业务转由隆炬贸易负责,原合同
隆炬新材料的付款义务在本协议签订后由隆炬新材料转移给隆炬贸易,即由隆炬贸易代为支付原合同剩余款项,隆炬新材料为隆炬贸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五年。
(2)隆炬贸易将按原合同条款支付剩余款项,公司在收到隆炬贸易付款后开具对应的发票给隆炬贸易。
(3)原合同除上述付款义务外,隆炬新材料、公司在原合同中的其余权利和义务不变。
(4)原合同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协议作为原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2、根据上述《补充协议》之约定,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隆炬贸易支付的合同进度款82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合同货款
23100万元,合同正在履行中。
三、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根据合同约定,如因公司原因出现逾期交货,因设备技术、质量等原因
不能正常生产、达不到技术协议要求等违约情形,公司存在需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应违约金的风险。
2、根据合同约定,如因公司原因出现延期付款,合同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突发意外事件
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合同存在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视该合同后续的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补充协议》;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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