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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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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dess 发表于 2022-6-22 00:00:00 浏览:  59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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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7证券简称:分众传媒公告编号:2022-027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2022年4月29日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6月21日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22年6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28层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2022年6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2022年6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2人,代表股份
58446622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469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35743503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7493%。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459人,代表股份2270311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72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71人,代表股份
24188435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74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12人,代表股份1485315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28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59人,代表股份22703119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5.7200%。公司的部分股东及股东的授权代表、公司的全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等,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
审议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633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5%;反对8018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2%;弃权3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05124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6%;反对8018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15%;弃权3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0《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6331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5%;反对8018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2%;弃权3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05124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6%;反对8018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15%;弃权3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9%。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提案3.00《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6317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72%;反对8018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2%;弃权3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04989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550%;反对8018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15%;弃权325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5%。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4.00《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60961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34%;反对8018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72%;弃权5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02774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59%;反对80186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15%;弃权54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5.00《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3437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0%;反对12074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7%;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7618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94%;反对12074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9%;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6.00《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675358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033%;反对1689594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908%;弃权3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953952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0006%;反对1689594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851%;弃权34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42%。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7.00《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41328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6072%;反对490421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909%;弃权10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3141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7205%;反对
4904210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750%;弃权10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提案8.00《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风险投资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19824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5704%;反对4926554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292%;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616371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6316%;反对492655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3674%;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9.00《公司关于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46671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4796%;反对497882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186%;弃权10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085239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4120%;反对
49788280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835%;弃权10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0.00《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4557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2%;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7390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反对8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关联股东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Gio2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Giovanna Investment Hong Kong Limited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总数为1283174276股。除前述股东外,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1.00《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4592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7739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1%;反对5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2%;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2.00《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25864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1854%;反对
6179730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5733%;弃权1410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67676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8687%;反对
6179730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5483%;弃权1410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3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提案 13.00 《公司关于修订 H 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208365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9.1132%;反对
622194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6455%;弃权141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25468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6942%;反对
6221948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228%;弃权1410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83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 14.00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Focus Media Korea Co. Ltd.拟于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4465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646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9%;反对17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4%;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提案 15.00 《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 Focus Media Korea Co. Ltd.在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4464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6%;反对18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645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8%;反对18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 16.00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Focus Media Korea Co. Ltd.具备上市所需规范运作能力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45712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反对70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7525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2%;反对70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提案17.00《公司关于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4586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5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7680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5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18.00《公司关于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有效性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4476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16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6579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3%;反对16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提案19.00《公司关于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4477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8%;反对16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6590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4%;反对16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2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提案20.00《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44480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16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86620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16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8%;弃权1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出席会议中小股东(不含董监高,不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述职并提交了《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徐鹏飞律师与金田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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