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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化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盾安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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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化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盾安控股)

财大气粗 发表于 2022-6-21 00:00:00 浏览:  50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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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江南化工
股票代码:002226
信息披露义务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一致行动人一: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茶亭路68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一致行动人二: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滨江区长河镇滨安路1190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一致行动人三: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053室(集中办公)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一致行动人四: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001室(集中办公)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一致行动人五: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058室(自贸试验区内)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化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南化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目录
第一节释义.................................................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6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7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计划...................................................7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8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8
二、权益变动方式..............................................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备查文件..............................................17
一、备查文件...............................................17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17
附表:..................................................24
3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指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盾安控股与特能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本次权益变动指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到期,盾安控股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增加上市公司、江南化工指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盾安控股指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盾安控股、永天投资、青鸟旅游、舟山如山、舟山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指
新能、舟山合众特能集团指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永天投资指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青鸟旅游指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舟山如山指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舟山新能指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舟山合众指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0年7月31日,盾安控股、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和特能集团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盾《股份转让协议》指安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特能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87347254股股份。
2020年7月31日,盾安控股、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和特能集团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盾安控股将其持有的江南化工处于限售期内《表决权委托协议》指187222356股(在上市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后变更为262111299股)股份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特能集团行使。
2020年8月7日,盾安控股、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和特能集团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指议》,约定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变更为“自《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之日起
18个月”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1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泰安路239号法定代表人姚素亚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7045082598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服务:对集团内部的投资、控股、资产
管理、资本运作,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销售:中央空调主机及末端设备、制冷配件、家用电器、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及产品、化纤制品、
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燃料油、煤炭(无储存)、矿产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
营业期限2001-11-30至2031-11-29
浙江盾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姚新义持股30.6%,姚新泉持股股东情况
29.4%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联系电话0571-87808855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盾安控股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姚素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诸暨无
2王行监事中国杭州无
3喻波副总经理中国杭州无
2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永天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住所诸暨市店口镇茶亭路68号法定代表人姚素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MA28848P8A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金属材料(除经营范围贵稀金属),机械配件,制冷配件,电子元件,电器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营业期限2005-09-16至2035-09-16
股东情况盾安控股持股50%,李惠持股50%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联系电话0571-87808855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天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姚素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诸暨无
2王行监事中国杭州无
(二)青鸟旅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滨江区长河镇滨安路1190号法定代表人姚素亚注册资本518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743499615T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服务:旅游投资,旅游开发,旅游设施租赁,旅游产品开发与销售**营业期限2002-10-15至2022-10-14
股东情况姚新义持股59.24%,姚新泉持股40.76%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联系电话0571-87808855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鸟旅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1姚素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中国杭州无
2周晶监事中国杭州无
(三)舟山如山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盾安汇正投资有限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053室(集中办主要经营场所
公)
成立日期2015-09-17
合伙期限2015-09-17至2025-09-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35539909XX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联系电话0571-87808855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合伙人浙江盾安汇正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盾安实业有限公司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舟山如山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周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中国杭州无
4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派代表
(四)舟山新能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001室(集中办主要经营场所
公)
成立日期2015-09-14
合伙期限2015-09-14至2035-09-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3553973262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联系电话0571-87808855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经营范围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合伙人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及郭曙光、邬建军等43名自然人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舟山新能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委郭曙光中国杭州无派代表
(五)舟山合众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盾安汇正投资有限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555号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058室主要经营场所
(自贸试验区内)
成立日期2015-09-21
5合伙期限2015-09-21至2035-09-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90135542040XN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大厦19楼
联系电话0571-87808855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经营范围资等金融业务);财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合伙人浙江盾安汇正投资有限公司,以及王淑萍、吴子富等15名自然人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舟山合众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执行事务合伙人委王涌中国杭州无派代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在盾安环境(股票代码:002011)、江南化工(股票代码:002226)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姚新义。
6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上市公司股票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所引起,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特能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已于2022年6月17日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7月31日,特能集团、盾安控股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等协议。
2020年8月7日,特能集团、盾安控股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共同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盾安控股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特能集团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87347254股股份。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盾安控股将其所持上市公司剩余股份中的187222356股(占上市公司表决权委托时总股本的
14.99%,在上市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后变更为262111299股,占上市公司当前总股本的9.90%)对应的表决权全部不可撤销地委托给特能集团行使。
截至2022年6月17日,表决权委托期限已届满,双方未签订新的协议,表决权委托自委托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增减,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特能集团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的表决权委托到期终止,表决权委托关系解除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永天投资、青鸟旅游、舟山如山、舟山新能、舟山合众合计持有江南化工482154956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20%,将其中26211129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特能集团后,享有表决权数量2200436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3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江南化工股份数量不变,享有表决权数量4821549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20%。
二、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江南化工26211129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增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如下:
盾安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275666835股股份已质押。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8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未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9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亦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姚素亚
2022年6月20日
11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素亚
2022年6月20日
12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素亚
2022年6月20日
13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周晶
2022年6月20日
14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郭曙光
2022年6月20日
15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王涌
2022年6月20日
16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17(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姚素亚
2022年6月20日
18(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素亚
2022年6月20日
19(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素亚
2022年6月20日
20(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周晶
2022年6月20日
21(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郭曙光
2022年6月20日
22(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王涌
2022年6月20日
23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上市公司安徽省宁国市称公司所在地股票简称江南化工股票代码002226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义务人注浙江省杭州市务人名称册地增加□(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表决权股份数有□无□
拥有权益的量增加,持有股份数量不有无一致盾安控股与永天投资、青股份数量变变)行动人
鸟旅游、舟山如山、舟山
化减少□
新能、舟山合众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义义务人是务人是否为
是□否□否为上市是□否□上市公司第公司实际一大股东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式(可多选)继承□赠与□其他□(表决权委托到期)
2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拥有权益的持股数量:482154956股(其中262111299股表决权委托特能集股份数量及团行使)占上市公司持股比例:18.20%(其中262111299股表决权委托特能集团行使,已发行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90%)比例
本次权益变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动后,信息变动数量:262111299股表决权披露义务人变动比例:262111299股表决权委托到期,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拥有权益的9.90%
股份数量及注:表决权委托到期,可行使表决权股份数量增加,持股数量不变动比例变。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2年6月17日的股份变动
方式:表决权委托到期的时间及方式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是□否□不适用□(表决权委托到期)源
25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是□否□
于未来12个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增月内继续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不适用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26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不适用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不适用得批准是否已得到不适用批准
27(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姚素亚
2022年6月20日
28(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诸暨永天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素亚
2022年6月20日
29(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浙江青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姚素亚
2022年6月20日
30(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浙江舟山如山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周晶
2022年6月20日
31(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舟山新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郭曙光
2022年6月20日
32(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舟山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王涌
2022年6月20日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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