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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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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cat 发表于 2022-6-22 00:00:00 浏览:  23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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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众环专字(2022)2710675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瑞茂通供应链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于2022年4月
27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22)2710159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2年6月7日贵所出具了《关于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572号,以下简称“监管函”),我们以对瑞茂通相关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监管函中需要本所回复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主营业务
问题1:年报披露,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6.4亿元,同比增加29.9%,实现归母净利润8.2亿元,同比增加422.5%,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7亿元,同比下降121.5%;第一至第四季度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分别为5.4亿元、-1.4亿元、-3.0亿元、-6.8亿元,较2020年分季度情况差异较大。请公司:(1)具体说明经营性现金流中支付往来款项的主要对象、对应金额、业务背景、与公司关联关系,若涉及同比变动情况,请说明具体原因;(2)结合经营活动现金流各主要项目同比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经营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3)对比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具体差异及原因,说明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的情况下,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大额减少且报告期内三个季度均存在大额流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8.2亿元,而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为-5.7亿元,主要
原因在于:
(1)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会计部编制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分析(2019)》的要求,除6家大型国有银行及9家大型商业银行外的其他商业银行或者城市银行(信用等级不高)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无追索权)时未进行终止确认,该部分贴现收到的现金作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公司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存在下游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非6家大型
1国有银行及9家大型商业银行出具)结算货款的情况,公司在收到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后会向银行进
行贴现获取现金。该部分现金流入从业务实质来说,为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21年度公司已经贴现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金额为9.48亿元,若将此部分现金流入还原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公司2021年度经营现金流量净额为3.77亿元。
(2)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8.2亿元,公司主要利润构成为供应链管理业务(含期货外汇平仓、持仓收益)、供应链金融业务、产业互联网平台服务业务、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华泰瑞
联基金分红等,上述业务中如期货外汇持仓和平仓收益、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华泰瑞联基金分红等业务为公司贡献利润合计2.81亿元,其不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3)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针对宏观环境的不断变化,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导致
经营性应收应付款项有所波动,该波动对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的影响金额为-20.48亿元。
(1)具体说明经营性现金流中支付往来款项的主要对象、对应金额、业务背景、与公司关联关系,若涉及同比变动情况,请说明具体原因;
公司“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支付的往来款项主要为:公司向联营企业支付的借款,公司向客户、供应商、海关等支付的各种保证金等。
2021年度公司支付的往来款项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主要对象2021年度支付金额2020年度支付金额业务背景
联营企业544000000.0030000000.00拆出资金贸易业务相关的海关保证
公司客户、供应商313856314.42469416073.40金、履约保证金、招标保等各种保证金证金等
员工借款13246116.5126366826.78员工备用金借款
合计871102430.93525782900.18
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支付的往来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为:
2021年度公司向联营企业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珠海港诚供应
链有限责任公司拆出资金共5.44亿元。
(2)结合经营活动现金流各主要项目同比变动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经营现金流净额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
由于2021年度公司收入规模的增长,使经营性现金流量各项目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增长较大,导致公司2021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
2负。
公司2021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1年度20202021年度较2020年度年度变化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3659865425.5432593170381.9911066695043.5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46124393392.7129493187601.2716631205791.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60316992.76166118569.57194198423.19
支付的各项税费243616025.48157275144.3186340881.1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39280687.241128509930.50310770756.74
经营活动现金流各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如下: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1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高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的增长55.65亿元,是导致2021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
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司供应商适当向我公司延长了账期(由2019年平均账期28天延长至
2020年平均账期68天),使2020年公司从供应商处采购的货款有103.51亿元在2021年度支付2021年支付2020年货款较2020年支付2019年货款增加56.57亿元。同时2021年市场需求增加,公司采购金额增加,国内煤炭市场部分时段部分区域供应偏紧,公司为了顺利拿货加快支付货款,上述原因导致2021年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长高于采购金额的增长较多。
2、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长原因:2021年度公司经营业绩较好,2021年绩效奖
金较2020年增长1.94亿元。
3、支付的各项税费增长原因:公司2021年收入规模增加且经营业绩较好,导致缴纳的各项税
费增长0.86亿元。
4、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长原因:2021年公司向联营企业拆出资金增长5.14亿元。
(3)对比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具体差异及原因,说明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的情况下,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大额减少且报告期内三个季度均存在大额流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近两年受疫情、国内外供需关系、行情政策的影响,大宗商品市场波动较大,公司根据多年积累的经验,抓住因市场波动带来的机遇,为公司2021年度创造了较好的利润。但由于市场的较大波动,公司在各个时期的重点经营策略会有所不同,使公司在各期、季度末库存及应收应付账款变化较大,导致2021年度公司净利润增长的情况下2021年度及后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较多,整年度及后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1、2021年度及2020年度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具体差异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821199894.90156867259.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1437812.662658553897.35
差异-1392637707.562501686637.40
具体差异如下:
经营性应收及应付项目的影响-2047711764.092134576421.9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65342638.01-59747732.62
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现金流的项目89731418.52426857948.05
2021年度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差异主要变化原因如下:
(1)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化
受近两年大宗商品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煤炭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业务团队根据在大宗商品领域的多年行业经验,对市场行情进行研判,并采取不同的策略进行大宗商品交易,同时由于供需关系在各个时期的变化,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及结算周期也随之调整,导致在各报告期日应收及应付款项的金额变化较大。
各时点应收及应付款项余额变化具体原因:
应付账款:
近三年各时点应付账款余额依次为46.94亿元、103.51亿元、73.04亿元,主要变化原因: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供应商适当延长对公司的账期(由2019年平均账期28天延长至2020年平均账期68天),导致2020年底应付账款余额较2019年底增长56.57亿元,同时2021年底市场需求增加,国内煤炭市场部分时段部分区域供应偏紧,公司为了顺利拿货加快支付货款,使2021年应付账款较2021年底下降30.47亿元。
应收账款:
近三年各时点应收账款余额依次为40.69亿元、78.40亿元、94.96亿元,主要变化原因:2020年受疫情影响,公司向公司客户适当延长了账期(由2019年平均账期32天延长到2020年平均账期
55天),导致2020年底应收账款余额较2019年底增长37.71亿元。同时由于2021年度第四季度较
2020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增加37.37亿元,使2021年底应收账款余额较2020年底增长16.56亿元。
已贴现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影响应收票据余额):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2021年度已经贴现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金额为9.48亿元(2020年度为6.90亿元),整体从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调整至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
其他应收款:
42021年12月31日较2020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增加5.23亿元,主要是向联营企业拆出资
金导致其他应收款较去年增加5.39亿元所致。
(2)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现金流的项目
影响净利润但不影响经营现金流的项目主要为期货外汇持仓和平仓收益、联营企业投资收益、
华泰瑞联基金分红、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公司期货外汇平仓及持仓收益受市场及汇率变化的影响,导致2021年度较2020年度净利润增加4.32亿元。
2、2021年后三季度经营性现金流量流出较多原因:
2021年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8亿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14.27亿元,
主要原因是:2021年二季度保理业务现金净流出2.42亿元,而2020年同期净流入7.43亿元。保理业务的放款情况主要是根据客户的需求以及公司自身其他业务的开展情况综合确定。公司2020年2季度收回保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联营企业。
2021年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亿元,较2020年同期减少21.21亿元,主要
原因是:(1)2021年能源供需阶段性失衡,在下半年煤炭价格波动更加明显,公司根据对市场行情的判断,选择在合适的时机采购亦在合适的时机出库,导致三季度末库存增加2.25亿元,同时公司为了顺利拿货加快支付货款,当期采购资金支付较大,形成2021年三季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高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形成净流出2.22亿元;(2)公司2020年三季度催收上半年因疫情未收回的款项,同时2020年公司供应商适当延长了账期,使2020年三季度贸易业务净流入35.25亿元,同时收回的资金用于保理新增放款13.02亿元。
2021年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5亿元,较2020年同期增加1.12亿元,主
要原因是:(1)2021年四季度延续三季度行情,市场上需求量远大于供给量,公司为了顺利拿货加快支付货款(由2020年四季度平均账期76天缩短至2021年四季度平均账期58天),当期采购资金支付较大。使2021年四季度公司“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高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形成净流出17.74亿元;(2)2021年四季度保理收回保理资金18.08亿;(3)除上述两项原因外,支付联营企业资金2.45亿元、支付工资奖金1.87亿元等是造成2021年度四季度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
【会计师回复】
1、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取得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基础资料,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将有关数据和财务报表及附注、辅助账薄、工作底稿等核对相符,并进行详细分析,检查数额是否正确、完整,现金流量分类是否合理;
(2)检查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界定是否符合规定,界定范围在前后期会计期间是否保持一
5致;
(3)检查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关注有关特殊事项的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各项目金额是否正确、合
理、完整;
(5)检查现金流量表项目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核查意见:基于前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瑞茂通2021年度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公司业务
变化及收入规模增长、供应商和客户结算方式、薪酬和经营性应收应付变动等基本保持一致。
问题3: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小额贷款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147万元,其他流动资产中期限1年内的小额贷款余额2.87亿元,贷款损失准备279.3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发放上述贷款的主要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贷款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款项回收及逾期情况,并说明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依据,是否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2021年小额贷款业务发放贷款的对象主要为公司生态圈上的相关企业客户,不针对个人发放贷款,小贷业务的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小额贷款业务可以更高效灵活的为生态圈上的企业提供不超过500万元的营运资金支持,在一年的授信周期内客户可以灵活便捷的、以信用或质押的方式申请贷款并根据资金情况安排还款。在2021年的小额贷款业务中,不存在款项回收不及时或逾期的情况,公司亦按相关制度进行了充分的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
公司小贷业务2021年发放贷款的主要对象、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担保方式见下表:
单位:万元分类2021年累计投放贷款金额主要贷款对象
1.个人贷款0.00
2.个体工商户贷款0.00
3.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贷款0.00
4.中小微型企业贷款89904.79
5.大型及以上企业贷款0.00
6.其他组织贷款0.00
贷款金额
1.50万元以下(含)6947.79
2.50万元-100万元(含)22407.00
3.100万元-300万元(含)32328.00
4.300万元-500万元(含)28222.00
5.500万元以上0.00
贷款期限
61.90天(含)以内64604.79
2.90-180天(含)300.00
3.180-366天(含)25000.00
4.366天以上0.00
担保方式
1.信用贷款27300.00
2.保证贷款0.00
3.抵押贷款0.00
4.质押贷款62604.79
5.其他方式贷款0.00
以上数据均为2021年的贷款发生额数据,其中质押贷款在2021年12月31日的存量为2932万元。质押贷款是利用客户对我公司的应收货款作为质押为客户提供的短期贷款服务;信用贷款是针对生态圈上企业提供的纯信用贷款服务。
同时,根据贷款回收情况及逾期情况,公司对小贷投放贷款的回收情况做了统计,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分类2021年累计投放贷款金额回收及逾期情况
1.正常贷款89904.79
2.逾期1~30天0.00
3.逾期31~60天0.00
4.逾期61~90天0.00
5.逾期>90天0.00
公司对2021年12月31日的小贷存量做了统计,其中前五名客户存量均为500万元。这些客户均为公司供应链生态圈上的客户,通过小贷的形式,为客户提供更为灵活可用的营运资金支持,更好的提升客户对生态圈的粘性需求。
2021年12月31日小贷存量前五大客户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存量金额放款日期期限
1客户15002021/7/16一年
2客户25002021/8/6一年
3客户35002021/7/15一年
4客户45002021/7/8一年
5客户55002021/8/26一年
公司小贷业务主要为解决公司生态圈上的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客户均为公司煤炭供应链上的相关企业,不针对个人发放贷款。公司小贷的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依据: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的通知(银发〔2002〕98号)并结合自身的经营情况,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贷款及垫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制定了以下贷款五级分类:
贷款分类备注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或协议,经营状况良好,贷款到期能正常还本付息或一次性还本付息,风险正常类
控制措施价值充足、安全可靠,公司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
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关注类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包括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含)以内的贷款。
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收益,需要次级类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包括本金或利息逾期91天至180天(含)的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包括本金或利息可疑类
逾期181天(含)以上的贷款。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资产及收益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损失类分。包括贷款或利息逾期超过2年(含),或者贷款人宣告破产、死亡、失踪的贷款。
公司以五级分类为基础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和一般风险准备。公司按期末发放贷款和垫款风险资产余额1%的比例在税后净利润计提一般风险准备。
公司按照上述五级分类结合2021年12月31日各贷款对象贷款情况(正常类)计提了相应的
贷款损失准备,不存在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1、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关于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评估管理层本期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会计政策是否与上期保持一致;
(2)取得管理层对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计提金额计算过程和相关依据,评估管理层计算贷款
及垫款项减值准备时所采用的方法、假设的准确性;
(3)了解管理层与信用控制、贷款及垫款回收和评估贷款及垫款项减值准备相关的关键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4)针对期末存续的贷款及垫款检查其全部业务合同,检查与贷款及垫款项余额相关的放款时间,放款金额等相关记录;对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账龄划分情况进行了核对,评价其贷款及垫款客户风险类型是否按照会计政策划分;检查计算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的关键数据,重新计算减值准备的准确性;
(5)检查2021年12月31日后的贷款客户的回款情况;
(6)复核发放贷款及垫款项目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了充分适当的披露。
82、核查意见:基于前述核查程序,我们认为瑞茂通发放贷款及垫款坏账准备计提与公司制定
的会计政策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贷款损失准备已充分计提,不存在前期计提不充分的情形。
二、关于财务数据
问题5: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3亿元,同比增加:271.9%,其中往来款金额6.06亿元,公司称主要系向联营企业拆出资金同比增加。请公司具体列示向联营公司拆出资金具体对象名称、金额、业务背景、资金用途、拆借利率、借款期限,其他股东是否同比例提供借款,并结合联营公司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具有偿付能力及相关风险,是否存在资金直接或间接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余额为6.06亿元,其中向联营企业拆
出资金余额共5.42亿元(含应收资金占用费余额),包含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欧瑞易”)拆借资金余额2.94亿、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通物产”)拆借资金余额2.48亿,剩余往来款包含应收山煤国际能源集团吕梁有限公司1697.78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应收宁波江东汇沃贸易有限公司916.27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以及其他房屋租赁押金、应收员工借款等。
上述联营企业拆出资金余额(不含应收资金占用费余额)明细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借款方拆出金额余额起始日到期日拆借利率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1/6/222022/12/315.60%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1/6/292022/12/315.60%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有限公司94000000.002021/9/282022/12/315.60%
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1/10/82022/3/285.60%
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公司145000000.002021/10/112022/3/285.60%
合计539000000.00蓉欧瑞易、德通物产两家联营企业,除瑞茂通外的其他股东均同比例向其拆出资金(其中蓉欧瑞易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双方股东在借款时间上稍有差异),拆出资金明细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民币元借款方其他股东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拆借利率
成都蓉欧瑞易实业成都蓉欧供应链130000000.002021/6/292022/12/315.60%
9借款方其他股东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拆借利率
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78000000.002021/9/62022/12/315.60%
98000000.002021/9/282022/12/315.60%
20000000.002021/10/142022/3/285.60%
30000000.002021/10/142022/3/285.60%
20000000.002021/10/142022/3/285.60%
18500000.002021/10/142022/3/285.60%
建德市城市建设10000000.002021/10/142022/3/285.60%杭州德通物产有限发展投资有限公
公司31500000.002021/10/142022/3/285.60%司
39500000.002021/10/222022/3/285.60%
18000000.002021/10/222022/3/285.60%
2500000.002021/10/222022/3/285.60%
18500000.002021/10/272022/3/285.60%
46500000.002021/10/272022/3/285.60%
合计561000000.00
(1)蓉欧瑞易拆借资金情况:
2021年6月蓉欧瑞易与瑞茂通、成都蓉欧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蓉欧供应链集团)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6亿元整,双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出借。其中:瑞茂通出借2.94亿元,蓉欧供应链集团出借3.06亿元;借款期限到期日为2022年12月31日;借款年利率为5.6%,按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借款用途为补充借款方流动资金用于支持业务发展。
最终瑞茂通截至2021年9月28日分三笔实际借出2.94亿元,蓉欧供应链集团截至2021年9月28日分三笔实际借出3.06亿元。
业务背景:蓉欧瑞易是瑞茂通的联营企业,成立于2020年9月11日,系由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集团”)、蓉欧供应链集团、瑞茂通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产投集团以货币出资2.55亿元,占股25.5%;蓉欧供应链集团以货币出资2.55亿元,占股25.5%;瑞茂通以货币出资4.9亿元,占股49%。蓉欧供应链集团系产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产投集团是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蓉欧瑞易主要从事煤炭、建材等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
蓉欧瑞易为助力产投集团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地,同时践行蓉欧供应链集团业务转型发展要求,蓉欧瑞易在力保2021年业务规模稳步增长的基础上,拟通过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经营质量和效益,有序推进业务模式升级。但是从业务规划及经营目标情况来看,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因此拟申请
10股东同比例借款6亿元用于支持业务发展。
(2)德通物产拆借资金情况:
2021年9月德通物产与瑞茂通、建德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德城投”)
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亿元整,双方股东按出资比例出借。其中:瑞茂通出借2.45亿元,建德城投出借2.55亿元;借款期限到期日为2022年3月28日;借款年利率为5.6%,按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借款用途为补充煤炭、铁矿石进口业务资金需求。
最终瑞茂通截至2021年10月11日分2笔实际借出2.45亿元,建德城投截至2021年10月27日分三笔实际借出2.55亿元。
业务背景:德通物产是瑞茂通的联营企业,注册成立于2020年6月,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其中建德城投出资7650万元,持股51%,瑞茂通出资7350万元,持股49%。其中,建德城投为建德市财政局直管企业。德通物产主要从事煤炭、有色金属、钢材等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
德通物产自2020年6月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稳健经营发展理念,各项业务稳步增长。2021年德通物产计划增加国际进口业务,继续扩大经营规模,并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进口业务指标。进口业务主要是从东南亚国家进口铁矿石或动力煤。由于德通物产注册资本较小,成立时间较短,还未拿到银行授信额度,因此存在经营资金缺口预估5亿元,故德通物产拟申请向双方股东同比例借款5亿元用于支持业务发展。
2、蓉欧瑞易和德通物产均具有较强的偿付能力,不能偿付风险较低,原因如下:
(1)德通物产与蓉欧瑞易的控股股东均为国有企业,在资源、政策及品牌等方面拥有较大优势,瑞茂通在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中具备成熟的商业模式、灵活的管理机制以及健全的风控管理体系,双方股东的强强联合,是联营企业经营发展的强有力支撑;
(2)瑞茂通对德通物产与蓉欧瑞易分别持有49%的股权,瑞茂通在联营企业的董事会中均派有代表,且其总经理由瑞茂通派出,瑞茂通可深度参与联营企业的经营决策及运营管理,对其拆借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可及时跟踪了解,可最大程度防范其不能偿付借款的风险;
(3)联营企业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其拆出资金,双方股东共同支持联营企业业务发展;
(4)蓉欧瑞易自成立以来发展态势良好,经营规模显著增长,盈利情况稳定,依靠其国企股
东背景以及瑞茂通的行业优势,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65亿元,净利润为109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2.20亿元,净利润3778.8万元。另外,截止目前,蓉欧瑞易已按时支付瑞茂通资金利息1089.76万,稳定增长的经营规模是联营企业按时还款的强有力保障。
(5)德通物产自成立以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业务规模持续增长,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16亿元,净利润为231.7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04亿元,净利润647.12万元。另外,截至目前,德通物产已归还全部借款,因此不存在偿付风险。
综上所述,蓉欧瑞易、德通物产均为国有控股企业,企业自身独立经营,从双方股东所借资金均用于支付煤炭等大宗商品贸易款项,联营企业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11【会计师回复】
1、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联营企业向瑞茂通及其他股东借款的资金用途,借款期限、拆借利率等具体情况,检查联营企业资金拆借审批程序是否合规;
(2)取得瑞茂通向联营企业借款会议纪要、审批资料、借款合同、利息测试过程;检查与借
款相关的放款时间,放款金额等相关记录;对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和账龄划分情况进行了核对;重新计算借款利息的准确性;
(3)对联营企业拆借资金的余额执行了独立函证程序:
(4)检查应收联营企业资金拆借款的2021年12月31日后回款情况;
(5)获取联营企业、控股股东的财务数据,并核实联营企业向瑞茂通拆借资金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情况;
(6)复核联营企业关联资金拆借事项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充分适当的披露。
2、核查意见:基于前述核查程序,我们未发现联营企业拆借资金后直接或间接流向控股股东
及关联方的情况。
问题7:年报披露,报告期末筹资性现金流净额13.6亿元,同比增加776.6%,其中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关的现金66.7亿元、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3亿元。请公司分别列示涉及筹资活动流入、流出资金对应的交易对象、与公司所涉关联关系、业务背景、发生时间、利息情况等,并说明是否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往来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主要筹资来源于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加约12.02亿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度对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增加较多,其中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的拆入资金较上年增长12.92亿元,而还款增长仅3.19亿元。
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交易对象类别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收到的与筹资活动有支付的与筹资活动有交易对象筹资性现金流净额关的现金关的现金
银行7513248546.366880040237.62633208308.74
其他金融机构2837320130.812302847598.24534472532.57
企业间资金拆借3207580000.002963267500.00244312500.00其他(分红、股票回购等)68686028.61123839413.32-55153384.71
合计13626834705.7812269994749.181356839956.60
121、银行融资
2021年度公司与多家银行持续开展合作,主要使用品种为流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远期信用证。筹资活动所取得的境内流贷、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国内
信用证可直接用于境内业务上游采购,待终端回款后投入新的一轮业务中去。所取得的国际信用证则需要开给境外公司,进行跨境采购,下游回款后用于偿还银行。
因银行融资导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收到的与筹资支付的与筹资支付利息情况(支筹资性现金流项目活动有关的现活动有关的现关联关系业务背景发生时间付的与筹资活动量净额金金有关的现金)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552475325.10598083826.72为出具银行承兑汇票、信随票据发生,一般为半无-45608501.62证保证金用证存入专用账户款项年期,少部分一年期长短期借款6960773221.266162039816.54授信额度内,各子公司信无长期借款2年内到期119916594.36678816810.36用、保证、质押借款
小计7513248546.366760123643.26119916594.36633208308.74
132、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公司从商业保理、信托公司、资产管理等类金融机构进行融资。
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导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收到的与筹资支付的与筹资支付利息情况(支筹资性现金流项目活动有关的现活动有关的现关联关系业务背景发生时间付的与筹资活动量净额金金有关的现金)
华能云成商业保理(天津)有限1904315130.81973473938.23无应收账款保理单笔一年内到期23777765.85907063426.73公司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807385000.00756193000.00无一定额度内信托贷款单笔一年内到期33733595.8417458404.16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11600000.00无应收账款保理期末已无余额614358.34-12214358.34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620000.00150000000.00无债权转让期末已无余额12813750.00-162193750.00河南省分公司
中原航空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54500000.00无债权收购暨债务重组一年内到期25779452.00-180279452.00
中原商业保理有限公司125000000.00150273008.24无应收账款保理一年内到期10088729.74-35361737.98
其他金融机构小计2837320130.812196039946.47106807651.77534472532.57
143、企业间资金拆借
2021年度公司主要与珠海港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需要发生资金拆借。
企业间资金拆借导致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化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支付利息收到的与筹资活动有支付的与筹资活动有关联筹资性现金流量项目业务背景发生时间情况(支付的与筹资活动关的现金关的现金关系净额有关的现金)
珠海港诚供应链245000000.00联营企业间经营所一年内到期计提未支付88600.04245000000.00有限责任公司企业需资金拆借
郑州瑞茂通供应2962580000.002962580000.00控股企业间经营所短期,期末已687500.00-687500.00链有限公司股东需资金拆借无余额
企业间小计3207580000.002962580000.00687500.00244312500.00
(1)珠海港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2020年5月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珠海港航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企业,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为49%。后续因双方合作开展不及预期,双方股东计划对该公司进行清算注销处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珠海港诚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按股权比例将资金出借给双方股东使用。
(2)公司所处行业为大宗商品供应链行业,该领域是连接上游大宗商品生产企业和下游消费终端的重要流通环节,且因大宗商品货值高,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自2013年起,公司大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每年对上市公司有一定金额的资金拆借支持,上市公司每年也审议披露了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2021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的议案》,申请自该议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时止,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021年度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同期外部融资的平均利率。
154、其他
2021年度公司因股利分配、股份回购等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化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收到的与筹支付的与筹关联筹资性现金流交易对象资活动有关资活动有关业务背景发生时间关系量净额的现金的现金偿还租赁负债为办公而租赁房
本金和利息所16564561.45无屋,按准则规定一年以上-16564561.45支付的现金确认租赁负债
股利分配47057976.52股东-47057976.52
当年发生,华泰证券股份为员工持股计划
68686028.6160216875.35无年内已完成8469153.26
有限公司而回购股票过户
其他小计68686028.61123839413.32-55153384.71
综上所述,公司筹资是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公司股东等提供的借款,不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往来情况。
【会计师回复】
1、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了解资金拆借的资金用途、商业实质等具体情况;检查其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借审批程序是否合规;
(2)取得借款合同、利息测试过程;检查账面借款相关的收付款金额、时间、利率等相关记录与合同是否一致;核对银行流水与收付款金额时间是否一致;重新计算借款利息的准确性;
(3)针对资金拆出方通过天眼查查询工商资料,检查其与瑞茂通有无关联关系;
(4)对借款、资金拆借余额执行独立函证程序,对未回函的重要单位,执行替代程序;
(5)判断选择金额较大和异常的明细余额检查其原始凭证,抽查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并注意入账日期发生的合理性。
(6)复核筹资事项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充分适当的披露。
2、核查意见:基于前述核查程序,瑞茂通2021年度主要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关
联方资金拆借等方式融资,我们未发现公司与筹资活动相关的资金流入、流出中存在无商业实质的资金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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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201060819786088围本信息公示系绞了炳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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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中市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6日`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合伙期限长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不文先:饬云鸿杨荣华;主要经营场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0号2-9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消殍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木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笲审核: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纾申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罕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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