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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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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昌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千里挑一 发表于 2022-6-29 00:00:00 浏览:  41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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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融资机构融资提供担保事项进行授
权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办理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利于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阮锋沈肇章张孝诚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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