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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亿时空:八亿时空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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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亿时空:八亿时空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月牙儿 发表于 2022-6-30 00:00:00 浏览:  38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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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81证券简称:八亿时空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基金名称及投资方向: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首新金安”或“基金”)重点围绕首钢集团具备优势的先进电工钢材料、铸造高温合金和精密合金以及高性能特钢等金属新材料领域(“金属新材料领域”)进行投资,并适当投资于跟首钢集团产业链相关的其他新材料领域,同时也将结合国内新材料自主可控和国产替代的发展方向,围绕液晶显示材料、OLED材料、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领域进行投资。
*交易简要内容: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首新金安进行投资,公司本次出资额占本轮募集完成后首新金安总认缴出资额的2.41%。
公司董事孟子扬先生、监事赵维旭先生分别担任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新金安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以下简称“首元新能”)的董事、董事兼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首元新能构成公司的关联人,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实施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风险提示
1、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具体操
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首新金安的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并购方式,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首新金安拟投资标的的盈利水平受政策法规、行业周期、经济环境以及标的公司经营能力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公司作为首新金安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0万元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将密切关注首新金安在经营运作、投资管理及投后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进展情况,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
3、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在首新金安的投资决策委员会
中并无席位,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行为,无法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新材料领域的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万元向首新金安进行投资,公司本次出资额占本轮募集完成后首新金安总
认缴出资额的2.41%。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等法律文件为准。
公司董事孟子扬先生、监事赵维旭先生分别担任首元新能的董事、董事兼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首元新能构成公司的关联人,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或市值的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未对其他投资人承担保底收益、退出担保等或有义务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
联监事已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孟子扬先生、监事赵维旭先生分别担任首元新能的董事、董事兼财务总监。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首元新能构成公司的关联人,公司本次交易涉及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1、关联人信息
(1)企业名称: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17年6月7日
(4)法定代表人:叶芊
(5)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25号5幢245室
(6)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
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北京首宏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
(9)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首元新能作为首新金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5201。
2、主要财务数据
首元新能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19亿元,净资产0.42亿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2.22亿元,净利润1.52亿元。
3、除本次交易外,关联人首元新能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首新金安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北京首新金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5日
4、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南法信大街 118 号院天博中心 C 座 8
层12室6、认缴出资额:202004.05万元人民币7、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编号:STS417
9、首新金安最近一期的财务情况(未经审计):目前,首新金安成立尚不足一年,仍处于资金募集阶段。截至2022年3月31日,首新金安总资产为6.47亿元,净资产为6.44亿元。
10、首新金安最近12个月内的增资情况:
首新金安由普通合伙人首元新能与有限合伙人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国家
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源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创吉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新万泰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于
2021年12月25日出资成立,成立时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61600万元,其中首元
新能认缴出资1616万元人民币,占比1.00%。
2022年5月10日,首新金安引入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40000万元),同时首元新能追加认缴出资404.05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首新金安认缴出资额由161600万元增加至202004.05万元人民币,首元新能占比1.00%。
(二)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同时
首元新能追加认缴出资50.50万元。本轮募集完成后,首新金安的认缴出资总额将增加至人民币207054.55万元,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具体份额及出资比例以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拟)认缴(拟)认缴序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号(万元)(%)
1北京首元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70.551.00北京首新万泰管理咨询中心(有
2有限合伙人250.000.12限合伙)
3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24.15
4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9.66
5天津创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14.49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股份有
6有限合伙人40000.0019.32
限公司
7北京首源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9734.009.53
8北京顺义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19.32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
9有限合伙人5000.002.41
公司
合计/207054.55100.00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管理模式及投资决策
1、首新金安由普通合伙人担任管理人,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
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2、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执行事务合伙人设立有投
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三名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管理人推荐和决定。
3、首新金安运营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后,应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
(二)投资策略
1、通过主要对在境内外注册或运营的非上市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或
其他投资或从事与投资相关的活动,从而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
2、重点围绕首钢集团具备优势的先进电工钢材料、铸造高温合金和精密合
金以及高性能特钢等金属新材料领域(“金属新材料领域”)进行投资,并适当投资于跟首钢集团产业链相关的其他新材料领域,同时也将结合国内新材料自主可控和国产替代的发展方向,围绕液晶显示材料、OLED材料、半导体材料等新材料领域进行投资。
(三)利益分配方式
1、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
对项目处置收入、投资运营收入、临时投资收入及其他现金收入进行分配。
2、分配方式
按照全体合伙人先收回投资本金,之后分配门槛收益,最后进行超额回报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
(四)认缴出资情况
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及实际需求安排及确认,各合伙人原则上应分三期实缴出资。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之约定在收到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缴款通知后,按照缴款通知中列明的尚未缴付的认缴出资金额足额缴付。
公司将在收到首期缴款通知书后,在缴款期限内足额缴付2000万元首期出资款。
(五)存续期限
经营期限为七年,其中前四年为“投资期”,自投资期届满之次日起至三年届满之日为“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长投资期、退出期或经营期限,可延期一次,且延期应在一年(含)以内。
(六)管理费投资期和退出期内,均按照固定比例支付管理费;延长期(含延长的投资期和/或退出期)、清算期均不支付管理费。
(七)生效条款
合伙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均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伙企业注销日且合伙协议所述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后终止。(八)退出方式通过 IPO、并购、清算等方式退出。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投资首新金安,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以自有资金形式出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与其他基金合伙人认购价格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液晶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不断优化产业布局,持续强化研发创新,稳步推进液晶材料研发项目的同时,加快对 OLED、聚酰亚胺、光刻胶材料的研发进程。公司在做好现有液晶材料主业的同时,将进一步拓展和推动其他材料业务的发展,力争将八亿时空建设成为多产品布局,多行业应用,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电子材料平台企业。
本次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对首新金安的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新材料领域的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投资结构,获取风险投资收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当期业绩的影响
本次对首新金安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32%。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首新金安总认缴资金的
2.41%,首新金安不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综合本次投资的金额、投资方向及投资进度,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七、合作投资的风险分析(一)基金合伙协议等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尚未完成签署,协议内容和
具体操作方式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首新金安的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并购方式,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首新金安拟投资标的的盈利水平受政策法规、行业周期、经济环境以及标的公司经营能力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公司作为首新金安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额人民币5000万元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将密切关注首新金安在经营运作、投资管理及投后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进展情况,防范和降低投资风险。
(三)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在首新金安的投资决策委员
会中并无席位,不参与基金的投资决策行为,无法控制基金投资风险。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将加强与合作方的沟通,及时跟进基金运作与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做好投后管理,严格执行各项风控措施,防范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的投资风险。
八、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孟子扬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2票同意,
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监事赵维旭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对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投资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首新金安进行投资,有利于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经验和资源,拓宽投资方式和渠道,把握相关领域投资机会,同时也为公司未来在新材料领域的业务拓展及产业协同做好准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与其他基金合伙人认购价格一致,本事项的审议与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一)《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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