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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龙星化工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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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星化工:龙星化工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公告

幕府山人 发表于 2022-6-25 00:00:00 浏览:  31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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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42证券简称:龙星化工公告编号:2022-049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鹏达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经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就17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383.6万股限制性股票实施解锁。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公司董事魏亮、马宝亮、边同乐、刘飞舟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于3名已离职已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的员工,同意公司将其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公司董事魏亮、马宝亮、边同乐、刘飞舟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相关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提供借款并与公司签署的议案》
本次刘美芹女士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刘鹏达、魏亮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及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对相关定期报告信息进行更正。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董事发生变动,为不影响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需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刘鹏达
委员:魏亮、阎丽明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阎丽明
委员:李馨子、王涌、魏亮、边同乐
3、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王涌委员:阎丽明、李馨子、魏亮、马宝亮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李馨子
委员:王涌、阎丽明、刘鹏达、杨津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所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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