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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柏科: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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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亚柏科: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月牙儿 发表于 2022-6-20 00:00:00 浏览:  35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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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88证券简称:美亚柏科公告编号:2022-74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中对财务指标的假设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亚柏科”)于
2022年6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和可转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披露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或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对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事项
1(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1、分析的主要假设及前提
(1)公司所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2年9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并实际完成发行时间为准);
(3)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7124069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4)假设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为本次发行方案的上限,即发行股票数量为55670501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募集资金总额为67751.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5)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31070.5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7336.78万元。
假设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在前述基础上按照0%、5%、10%的业绩增幅分别进行测算。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2、本次发行对公司相关财务指标影响情况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度
项目2021年度/2021.12.31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普通股股数(万股)80712.2780712.4186279.46
假设情形一:公司2022年净利润水平与2021年持平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070.5631070.5631070.5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7336.7827336.7827336.78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90.38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90.380.38
假设情形二:公司2022年净利润水平较2021年逐年增长5%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070.5632624.0932624.0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7336.7828703.6228703.6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90.400.4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90.400.40
假设情形三:公司2022年净利润水平较2021年逐年增长10%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070.5634177.6234177.6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27336.7830070.4630070.46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90.42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90.420.42注: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相关规定计算。
根据以上假设测算,在不考虑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2022年度公司的每股收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必要性
(1)稳定公司股权结构,强化股东支持,助推产业协同
2019年,国投智能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投智能是国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国投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本次发行完成后,国投智能预计将进一步提升持股比例,巩固稳定控制,从而有助于深化央企优势,强化股东支持,提升产业协同效应。
作为国投集团重要成员企业,公司在加强与国投集团资源协同的同时,紧密围绕产业布局,形成并不断壮大产业生态链,包括全资、控股、参股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在技术合作、资源互补、业务协同上合智增效。通过本次发行,一是有助于公司保持在电子数据取证行业的龙头地位,巩固大数据行业领先优势,推动产品转型,拓展、完善产业链,打造业务协同新模式。二是有助于公司深化与国投集团在国家部委及重点行业标准制定与拓展、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公共安全
大数据拓展、智慧城市大数据解决方案、网络和大数据安全、企业数字化转型等
领域的协同发展,提升产业竞争力。三是有助于公司加强与国投集团的优势互补,赋能公司科学、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共同助力数字经济的发展。公司将进一步依托国投智能及国投集团的资源优势,提升承接大型项目能力,获取更多的市场机会,稳固发展基础。四是有助于公司通过产业赋能及资源协同,依托在司法及行政执法领域的技术及行业经验优势,促进公司在数字政务、税务、企事业单位、社会治理等领域的业务发展,拓展行业服务广度和深度,共同推动国家网络空间安全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2)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满足公司业务扩张的资金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网络强国建设,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作为国投集团控股的国内电子数据取证行业龙头和公安大数据领先企业,公司积极布局网络空间安全及大数据智能化领域,为国内各级司法机关和政府行政执法部门打击犯罪和实现社会治理,提供网络空间安全、大数据智能化、网络开源情报和智能装备制造等相关产品及支撑服务,力求全面发挥并输出自身的技术及资源优势,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赋能。
面对未来数字经济的广阔前景,公司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与市场需求,不断完善市场布局,扩大服务客户规模。公安大数据智能化业务由部、省级平台建设
4向市、区县级延伸,由公安信息化建设向公安视频大数据方向,进而向智慧警务方向拓展。电子数据取证业务,国内,由司法机关,向税务、海关、市监、应急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等行业拓展;国外,向“一带一路”国家输出网络空间安全治理中国方案。
业务的持续发展对公司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充足的资金助推未来发展。本次募集资金将有助于公司更好的把握产业发展机遇,落实“十四五”规划中关于产业政策的指导意见,助力公司实现十四五战略规划目标。
(3)为公司发展战略、产品技术研发提供有力支持
公司以国投集团和国投智能战略规划为指引,以服务国家网络强国战略为己任,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网络空间安全与社会治理的国家队,初步构建“世界一流大数据企业”。为了实现前述目标,公司也制定了《十四五发展规划》,立足传统优势,开辟新的发展赛道。立足公安大数据的技术沉淀,向智慧城市大数据、城市大脑方向拓展,基于电子数据取证国内龙头地位,向网络安全的事中审计、事前防范拓展,构建新网络空间安全业务板块,力争成为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领域领跑者、新网络空间安全领域领先者。
结合上述发展前景,公司计划不断加大共性技术研发投入,开发乾坤大数据操作系统和零信任数据安全产品,降低项目实施成本,满足客户对数据安全刚性需求,以顺应迅速发展的市场行情,抓住大数据智能化和新网络空间安全发展机遇,将成为公司重要的业绩增长点和发展契机,本次发行有助于公司更好的推动未来发展战略的落地实施,提升核心竞争力。
(4)夯实公司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近年来,国际环境复杂多变、新冠疫情对宏观环境产生冲击,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加,危机与机遇并存。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较快,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亦将促进经营规模增长,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将进一步提升,自有资金难以满足业务扩张需求,同时为了应对外部各种不确定因素,公司有必要保持充足的营运资金。
5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一方面,可以进一步缓解公司经营性资金压力,满
足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需求,有助于控制公司财务成本,缓解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压力,为未来业务规模扩张提供有利保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另一方面,本次发行可以改善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资金流动性风险,增强公司抵御风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可行性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改善资产质量,提高盈利水平,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治理规范、内控完善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公司应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为有效防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带来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1、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投入,提升盈利能力,保障公司发展战略顺利实施
6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统筹安排资金,为公司技术研发以及市场
拓展等各环节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抓住大数据智能化和网络空间安全行业机遇,通过研发优化产品体系,不断增强公司的业务服务能力。
2、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规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管理,并就募集资金账户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与公司共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权利能够得以充分行使;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科学、高效地进行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二)公司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7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将有较大幅度增加,但由于短
期内公司的盈利水平能否保持同步增长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国投智能(承诺中的“本公司”均指“国投智能”,“公司”指“美亚柏科”)作出如下承诺:
(1)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均不滥用控股股东地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规定或提出
其他要求的,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
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愿意承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做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8(4)承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尽责促使由董
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5)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将尽责促使其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如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另行规定或提出
其他要求的,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个人对此作出的任何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愿意承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做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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