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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翰宇药业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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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宇药业:翰宇药业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涨停牛股 发表于 2022-6-28 00:00:00 浏览:  47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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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翰宇药业股票代码:300199
债券简称:18 翰宇 02 债券代码:112791.SZ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二〇二二年六月重要声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长江保荐”)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公布的《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长江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长江保荐不承担任何责任。
2目录
重要声明..................................................2
第一节本期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节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7
第三节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8
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0
第五节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12
第六节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4
第八节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6
第九节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7
第十节其他事项..............................................18
3第一节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90号”文件核准,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翰宇药业”)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翰宇药业于2018年11月1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情况如下:
一、债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
18翰宇02、112791。
三、发行主体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五、债券期限
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第三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七、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八、起息日
2018年11月1日。
九、付息日
4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11月1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本金支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1月1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2021年11月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一、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之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支付之日起不另计利息。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二、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三、本期债券发行利率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30%。
十四、担保情况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新投”)为本期债券的本
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十五、信用等级
5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主
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第二节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度,长江保荐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监督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2021年,长江保荐出具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情况如下:
序号日期报告事项针对深圳证监局2020年对发行人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内部控制及财务核
12021年1月7日算存在的问题,对发行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
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202124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提醒投资者发年月日
行人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
32021年4月14日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提醒
投资者发行人2020年度业绩预告亏损。
4202156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提醒投资者发行人年月日2020年度出现业绩亏损。
52021628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公告,提醒投资者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年月日
本总额三分之一及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6202171根据评级机构发布的信用评级公告,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年月日
主体评级下调至 A+。
72021719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公告,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变更财务总年月日
监及独立董事的事项。
82021816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公告,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董事会秘书年月日辞职事项。
根据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发行人董事长曾少
9 2021 年 8 月 19 日 贵、执行总裁 PINXIANG YU、时任财务总监魏红、时任董
事会秘书朱文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0202192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提醒投资者发行年月日
人2021年半年度出现业绩亏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针对发行人
11202198《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年月日
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的问题,对发行人及董事长曾少贵、执行总裁PINXIANG YU、时任财务总监魏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122021113根据发行人披露的《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提醒投资者发年月日
行人2021年第三季度出现业绩亏损。
7第三节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少贵
注册资本:91692.7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4月2日
上市日期:2011年4月7日
股票代码:300199
股票简称:翰宇药业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高新园区观盛四路7号翰宇创新产业大楼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小容量注射剂、冻干粉针剂、原料药(按照《药品生产许可证》批准的种类生产)。
二、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状况
翰宇药业主要从事多肽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原料药、注射剂、客户定制肽、固体制剂、药品组合包装类产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六大系列。
公司坚持以多肽药品为基础与核心,积极深化在妇产生殖、消化止血、糖尿病和抗感染四大治疗领域的战略布局,大力推进合作,积极探索创新商业模式。公司已上市制剂产品主要包括注射用生长抑素、注射用特利加压素、醋酸去氨加压素注射液、注射用西曲瑞克、注射用缩宫素、依替巴肽注射液、卡贝
缩宫素注射液、阿托西班注射液等。近年上市产品依替巴肽注射液、卡贝缩宫
8素注射液、注射用西曲瑞克等经过前期市场推广及学术交流活动,逐步获得治
疗领域专家认可。报告期内,尽管受新冠疫情及新医保执行、医保控费等政策实施影响,但通过克服不利因素,全年制剂产品实现销售收入6.08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状况
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73597.11万元,营业利润3910.06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0.7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5682.74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9%。
发行人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0-12-31同比增减
流动资产115507.32104703.3110.32%
非流动资产275131.71297329.39-7.47%
资产总计390639.03402032.71-2.83%
流动负债74381.56109701.13-32.20%
非流动负债151460.25124540.8521.61%
负债合计225841.81234241.99-3.59%
所有者权益合计164797.22167790.72-1.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58466.14163756.63-3.2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73597.1172172.351.97%
营业利润3910.06-57435.58-106.81%
利润总额3367.96-58823.76-105.73%
净利润2843.58-60929.79-104.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080.78-60942.72-105.06%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682.744799.08226.7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38.61-25846.74-30.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66.58-7167.80253.9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680.84-28022.42-1.22%
9第四节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90号”文件核准,翰宇药业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翰宇药业于2018年11月1日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实际发行规模为5亿元,
发行利率为6.30%,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5亿元,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9735.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49万元(系利息收入)。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18翰宇02”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1、华润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账号:213201019958200001
2、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账号:10862000001244215
3、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5840000010120100356268
10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华润银行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浙商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良好,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与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
11第五节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情况
一、增信机制
本期公司债券采用保证担保方式增信,由深圳高新投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2018年7月25日,经深圳高新投决策会审核,同意本次担保;2018年8月6日,发行人已与深圳高新投签署《担保协议书》,同日,担保人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担保期间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及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对担保事项予以持续监督。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按计划及时、足额地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成立时间:1994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1385210.50万元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一百大
厦 A 座 6801-01
经营范围:从事担保业务;投资开发,信息咨询;贷款担保;自有物业租赁深圳高新投是深圳市政府为解决中小科技企业融资难问题而设立的担保机构,也是国内最早设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深圳高新投股权结构如下:
深圳市盈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0.25%25.56%7.08%34.20%11.12%16.94%3.08%1.77%
(二)担保人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122021年度,深圳高新投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12-31/2021年度2020-12-31/2020年度
资产总额3884815.083366713.92
所有者权益2305595.952210603.82
营业收入281445.75278186.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277.31101264.82
资产负债率40.65%34.34%
流动比率3.895.84
速动比率3.895.84
净资产收益率2.62%4.48%
注:上述财务数据来源于深圳高新投2021年审计报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二、偿债保障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按照募集说明的要求执行偿债保障措施。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8翰宇02”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13第六节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债券年度付息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日为2019年至
2023年每年的11月1日,若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
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11月1日,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2019年11月1日,发行人支付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
间的利息6.30元/张(含税)。
2020年11月1日,发行人支付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
间的利息6.30元/张(含税)。
2021年11月1日,发行人支付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
间的利息6.30元/张(含税)。
二、债券回售及转售情况
根据《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和《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分别于2021年9月3日、9月4日、9月7日发布了《关于“18翰宇02”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18翰宇02”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关于“18翰宇02”票面利率调整及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在回售申报期内将持有的“18翰字02”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翰宇02”的回售数量为340万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34000万元。
发行人于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26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最终完成转售数量为142万张,转售价格为100元/张,转售实施完毕后,发行人已申请对未转售的债券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18翰宇02”剩余债券数量为
302万张,债券余额30200万元。
14第七节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5第八节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019年6月19日,联合信用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19]1121号),
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 翰宇 0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020年6月18日,联合信用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0]1579号),
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 翰宇 0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021年6月25日,联合信用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1]5390号),
下调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至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8 翰宇 0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022年6月23日,联合信用出具《跟踪评级公告》(联合[2022]4862号),
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8 翰宇 02”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6第九节负责处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21年8月9日,发行人董事会秘书朱文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子公司担任的各项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朱文丰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发行人董事会秘书职责暂由公司副总裁杨笛女士代为行使。
2022年1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笛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7第十节其他事项
2021年1月4日,深圳证监局分别向发行人及发行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就深圳证监局2020年对发行人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运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内部控制及财
务核算存在的问题,对发行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少贵、袁建成、朱文丰、魏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8月11日,深圳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曾少贵、PINXIANG YU、魏红、朱文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77号)。2021年1月30日发行人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4月10日发行人对2020年业绩预告大幅修正,经查,发行人在披露2020年业绩预告前,未能审慎结合实际情况对海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变更、销售期后退回等相关事项进行会计判断,导致2020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且存在业绩修正公告披露不及时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发行人董事长曾少贵、执行总裁 PINXIANG YU、时任财务总监魏红、时任董事会秘书朱文丰
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五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发行人及曾少贵、PINXIANG YU、魏红、朱文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1年9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发行人《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存在重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
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6.2.1条、第6.2.5条的相关规定,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1)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2)对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18事长曾少贵、执行总裁 PINXIANG YU、时任财务总监魏红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长江保荐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分别于2021年1月7日、2021年8月19日和2021年9月8日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以下无正文)19(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翰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之盖章页)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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