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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股份:凌云股份《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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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股份:凌云股份《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实施细则》

红牛 发表于 2022-6-23 00:00:00 浏览:  29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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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部署要求,体系化推进董事会职权落实,提升董事会行权履职能力,增强企业改革发展活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股份”)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凌云股份经理层成员的选聘。
本细则所称经理层成员是指凌云股份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经理层成员选聘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发
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坚持组织认可、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确保经理层素质高、能力强、作风好、结构优,形成整体合力。
第二章职责权限
第四条凌云股份董事会依法选聘经理层成员,负责组织
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履行决策审批程序、组织开展
选聘、参与考察、决定聘任或解聘等。董事会内设提名委员会,作为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的执行机构。
1凌云股份党委与董事会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选聘和管
理基本规范,细化人选条件、选聘程序、考核评价、薪酬激励、调整退出等内容,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部门备案;坚持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凌云股份党委征求董事会意见,组织人选推荐、测试、考察等工作,集体研究并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五条选聘经理层成员,应当严格执行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一般按照“制定选聘工作方案,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或者背景调查、集体讨论决定,依法依规任职”等程序进行。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注重采用竞聘上岗、公开招聘、委托推荐等市场化方式选聘经理层成员。
第七条凌云股份党委与董事会制定选聘工作方案。
(一)根据上级对经理层成员的选聘工作意见,凌云股份
党委会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就选聘经理层成员的职位、条件、
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提出初步建议,其中:总经理人选一般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等人选一般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秘书一般由董事长提名。凌云股份党委征求董事会意见后,就初步建议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根据反馈结果,凌云股份党委与董事会,在初步建
2议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人选条件、选聘程序、考核评价、薪酬激
励、调整退出等内容,形成选聘工作方案后报上级党组织。
第八条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或者背景调查。凌云股份党
委、董事会积极配合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考察程序。
第九条集体讨论。经凌云股份内部推荐产生的经理层成员人选,由凌云股份党委召开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就拟任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提出任用建议,报上级党组织。
第十条依法依规任职。
(一)凌云股份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人选意见,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形成董事会经理层成员提名或解聘议案,提交董事会研究讨论。
(三)凌云股份董事会召开会议进行聘任或者解聘表决,董事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的视为董事会通过,办理聘任或解聘手续,董事会决议抄报上级党组织。未获得半数以上董事同意的,不得办理聘任或解聘手续,并将有关情况报送上级党组织。
第十一条考核评价与薪酬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的业绩考核权。凌云股份将绩效责任书目标任务分解至经理层成员,按要求签订契约或考核责任书,并制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凌云股份董事会结合绩效考核结果以及经理层成员个人的履职绩效,确定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
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管理权。凌云股份经理层成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和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3坚持收入唯一制度,未经上级同意,经理层成员不得从凌
云股份领取核定薪酬以外的任何收入,不得从下属单位或者所兼职单位领取报酬。
第十二条退出
经理层成员退出一般有以下情形:
(一)到达退休年龄退出;
(二)达到任职年限退出;
(三)因责任追究退出;
(四)因不适宜担任现职退出;
(五)因健康原因退出;
(六)因违纪违法退出;
(七)辞职退出等。
达到以上退出条件的经理层成员,履行解聘程序,解聘程序参照第十条执行。
第四章管理监督
第十三条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对
经理层成员全面实行规范化、常态化任期管理。通过签订聘任协议,明确任职期限、经理层成员责任、权利、义务,强化契约化管理。
第十四条凌云股份应做好全程纪实工作并形成纸质版材料,确保可追溯、可倒查,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对制定选聘工作方案、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或者背景调查、集体讨论
决定、依法依规任职等选拔任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要情
4况进行全程纪实,相关责任人要签字,具体按照中央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凡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用人上的不
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
为查处不力的,应当追究单位党委、董事会、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凌云股份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细则经凌云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八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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