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38|回复: 0

新华制药: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复制链接]

新华制药: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行胜于言 发表于 2022-6-23 00:00:00 浏览:  43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0756证券简称:新华制药公告编号:2022-38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A股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长张代铭先生、董事徐列先生、副总经理王小龙先生、副总经理杜德清先生、董事、
副总经理贺同庆先生、副总经理郑忠辉先生、副总经理魏长生先生、副总经理徐文辉先生及董事会
秘书曹长求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长张代铭先生、董事徐列先生、副总经理王小龙先生、副总经理杜德清先生、董事、
副总经理贺同庆先生、副总经理郑忠辉先生、副总经理魏长生先生、副总经理徐文辉先生及董事会秘书曹长求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 A 股股份合计不超过 355617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合计不超过0.053%)。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管张代铭先生、徐列
先生、王小龙先生、杜德清先生、贺同庆先生、侯宁先生、郑忠辉先生、魏长生先生、徐文辉先生
及曹长求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 A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数量(股)
张代铭董事长2164700.03%
徐列董事1474000.02%
王小龙副总经理1474000.02%
杜德清副总经理1474000.02%
贺同庆董事、副总经理1474000.02%
1侯宁财务负责人1474000.02%
郑忠辉副总经理1474000.02%
魏长生副总经理1072000.02%
徐文辉副总经理1072000.02%
曹长求董事会秘书1072000.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拟减持 A 拟减持股 减持期间 减持价股数量份占公司格区间
(股)总股本比例
张代铭541170.008%本公告披
徐列368500.006%露之日起公司
王小龙368500.006%15个交易《2018年根据减杜德清368500.006%日后的6股权激励持实施集中竞贺同庆个人资计划》行36850个月内
0.006%时的市价方式(根据相侯宁金需求权或二级368500.006%场价格关法律法市场竞价确定
郑忠辉368500.006%规规定禁买入的股
魏长生268000.004%止减持的份
徐文辉268000.004%期间除
外)
曹长求268000.004%
三、承诺履行情况
张代铭先生、徐列先生、王小龙先生、杜德清先生、贺同庆先生、侯宁先生、郑忠辉先生、魏
长生先生、徐文辉先生及曹长求先生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
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2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3、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
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减持股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
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张代铭先生、徐列先生、王小龙先生、杜德清先生、贺同庆先生、侯宁先生、郑忠辉先生、魏
长生先生、徐文辉先生及曹长求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3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7 08:25 , Processed in 0.342578 second(s), 31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