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大冶有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
二、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43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意见1、公司与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十五冶”)签署《印尼阿曼铜冶炼项目熔炼厂房钢结构供货合同》,由中国十五冶负责印尼阿曼铜冶炼项目熔炼厂房钢结构供货。
2、公司与大冶有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简称“大冶建安”)签订《赤马山铜矿尾矿库闭库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和《赤马山铜矿尾矿库闭库机械施工合同》。
由大冶建安负责赤马山铜矿尾矿库闭库工程项目的材料采购和机械施工。
我们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周科平、谢志华、孙浩
2022年6月21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