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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9证券简称:美迪凯公告编号:2022-035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葛文志先生、夏利敏先生、李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韩洪
灵先生、许罕飚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韩洪灵先生、许罕飚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韩洪灵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自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名薛连科先生、高志坚先生为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监事金婷婷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将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1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葛文志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住所为杭州市江干区。曾任职于浙江水晶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浙江美迪凯成立至今,历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2010年公司成立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兼任美迪凯集团执行董事、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执行董事兼经理、捷姆富董事长、智能光电董事长、灵犀美迪凯经理、美迪
凯物业执行董事、美迪凯投资执行董事、美迪凯进出口执行董事等职。2019年
7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葛文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55.7227%。其中,葛文志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2100股,占比为0.1027%;通过丽水美迪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165196355股,占比为41.16%;通过美迪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公司股份27628736股,占比为6.88%;通过景宁倍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19510584股,占比为
4.86%;通过丽水增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5525747股,占比为1.38%;通过丽水共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2762874股,占比为0.69%;通过海宁美迪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股份2592404股,占比为0.65%。
除上述情况外,葛文志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夏利敏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2006年至今任职于台州市加美进出口有限公司,历任执行董事、经理、监事等职。2010年至2018年担任公司监事,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现兼任美迪凯集团监事、丰盛佳美董事、浙江美迪凯监事、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监事、美迪凯物业监事、美迪凯投资监事、浙江乔其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2019年7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夏利敏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16.25%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潇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曾任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员、厚朴投资基金投资副经理、航天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等职。2012年至今任职于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副总裁、执行董事、董事总经理等职;2017年至今任中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欧冶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千腊村食品有限公司董事、湖北奥满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坤驰粤莞股权投资管理(东莞)有限公司、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瀚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丰鸟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李潇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0.0041%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洪灵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久居留权,博士。
2006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大学,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学系
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浙能电力(600023.SH)独立董事、晶科
科技(601778.SH)独立董事、财通证券(601108.SH)独立董事等职。2019年7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韩洪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罕飚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职于浙江钟声律师事务所、浙江君安律师事务所等单位。
2003年至今任职于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现任高级合伙人等职;同时
兼任和顺科技(301237.SZ)独立董事、浙江明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7月至今任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许罕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薛连科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职于富晋精密工业(晋城)有限公司、晋城富泰华精密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
2018年至今,历任公司技术中心副总监、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监等职,现任科技
管理中心负责人。
薛连科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0.2269%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高志坚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2000年加入浙江美迪凯,曾任公司分厂厂长,现任捷姆富总经理助理。
高志坚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0.1763%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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