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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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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信技术: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股海风云 发表于 2022-7-12 00:00:00 浏览:  38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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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广东科信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聚力”)的少数股东,即公司关联方收购股权。本次交易符合科信聚力发展的需求,有利于科信聚力业务的独立性。因科信聚力2021年处于建设期,少数股东未实缴出资,经各股东协商同意,本次交易以设立时相关出资方的实际出资金额为作价依据,因此交易定价定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间设备转让及对子公司实缴资本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间设备转让及公司以债转股的方式实缴公司控股子公司科信聚力的注册资本,并同意其他少数股东分期实缴的事项有利于优化科信聚力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其资金实力,有利于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将《关于子公司间设备转让及对子公司实缴出资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超陈曦张正武
2022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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