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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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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通: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稳稳的 发表于 2022-7-8 00:00:00 浏览:  301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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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79证券简称:东方通公告编号:2022-040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4599099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81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8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7月14日收市前,公司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元(含税),相应变动现金红利分配总额。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2号数码大厦 A 座 22层
2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韩静女士
咨询电话:010-82652668
传真电话:010-8265222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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