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203|回复: 0

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的独立意见

[复制链接]

我爱我家:独立董事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的独立意见

散户家园 发表于 2022-7-8 00:00:00 浏览:  20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材料的独立意见
经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
13日和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控股股东西藏太和先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现鉴于市场情况及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该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材料,是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与中介机构认真研究论证做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1(本页无正文,为《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终止2021年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
徐建军陈苏勤常明
2022年7月7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9 12:21 , Processed in 0.124137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