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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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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锂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中孚三星润滑油 发表于 2022-7-18 00:00:00 浏览:  28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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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之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二年七月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94号),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蔚蓝锂芯”、“发行人”、“公司”)向
1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16225011股,发行价格为21.51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2499999986.61元,募集资金净额2477685858.35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作为
蔚蓝锂芯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完成后蔚蓝锂芯仍具备股票上市条件,特推荐其本次发行的股票在贵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信息
(一)发行人概况公司名称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Jiangsu Azure Corporation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简称蔚蓝锂芯
证券代码 002245.SZ
法定代表人 CHEN KAI(陈锴)成立时间2002年9月30日
注册资本1035821526.00元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新泾中路10号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塘西路456号
2公司网址 www.aucksun.com
公司电话0512-58161276
电子信箱 azure@azurecorp.com
电池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二)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发行人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财务报表均经审计机构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天健审〔2020〕6-15号、天健审〔2021〕6-2号、天健审〔2022〕6-6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22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资产总计10397470406.409722490209.927164401083.006910118340.37
负债总计5869172796.175383349735.863775728175.463970649695.59股东权益
4528297610.234339140474.063388672907.542939468644.78
合计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3768325960.213568144417.582588149343.802090955868.00权益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收入1839954873.266680492083.224249550443.443518956915.10
营业利润253029657.70829430089.38355604791.77157160871.76
利润总额255540515.20837081015.86356598846.59150499764.03
净利润214165335.20709710095.96280998627.82146889790.68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200181542.63670122145.07277951872.93117611627.28润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3项目2022年1-3月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16537490.00534500657.30327468753.98670849044.98量净额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121032309.70-1266034124.33-95758132.62-41656002.83量净额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155449772.89839206022.26-102053675.22-629006113.58量净额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18376043.01103810147.05116614151.263104738.54加额期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380403295.89362027252.88258217105.83141602954.57余额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3-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1.021.011.161.23
速动比率(倍)0.590.640.710.85
资产负债率(合并)56.45%55.37%52.70%57.46%
2022年1-3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月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164.783.823.56
存货周转率(次)0.904.093.523.15
总资产周转率(次)0.180.790.600.49
利息保障倍数(倍)11.6811.204.572.4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20.520.330.68净额(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020.100.120.003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每股
3.643.472.642.13
净资产(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0.280.120.2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0.280.120.23
注1: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
4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余额+期末存货余额)÷2]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计+期末资产总计)÷2]
7、利息保障倍数=(合并利润总额+利息支出(不含资本化支出))÷利息支出(含资本化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权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当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加权股本
10、归属于发行人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加权股

11、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
稀释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
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
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
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
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注2:2022年1-3月的财务指标未年化
二、申请上市股票的发行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2年6月17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7.13元/股。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4、发行价格:21.51元/股
5、发行数量:116225011股
6、募集资金总额:2499999986.61元
7、募集资金净额:2477685858.35元
8、发行对象、配售股份数量、配售金额及股份锁定情况:
序号发行对象限售期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5序号发行对象限售期获配股数(股)认购金额(元)
1 CHEN KAI 18 个月 4649000 99999990.00
2庞建东6个月5578800119999988.00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7670850164999983.50
4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8368200179999982.00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56个月6694560143999985.60
Association
6周雪钦6个月334728071999992.80
7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6个月371920079999992.00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管)6个月13482101289999992.51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
96个月348675074999992.50
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6个月8647140185999981.40
11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464900099999990.00
12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12180381261999995.31
13钟革6个月464900099999990.00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5843793125699987.43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5瑞华精选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6个月464900099999990.00
金青岛盈科价值永泰投资合伙企
166个月11622501249999996.51业(有限合伙)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个月6987455150300157.05
合计1162250112499999986.61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变动数本次发行后股份类型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有限售条件
663528086.41%11622501118257781915.85%
的流通股份无限售条件
96946871893.59%-96946871884.15%
的流通股份
合计1035821526100.00%1162250111152046537100.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6三、对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事项安排
(一)持续督导事项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
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发行人完善有关制度,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并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
人资源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人利益的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协助发行人完善有关制度,并督导发行人有效实施。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的
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规定执行,对重大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将按照意见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查阅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对发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
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根据情况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
5、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发行人
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向保荐机构提供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交的其他文件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并审阅。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督导发行人遵守有关规定,并独立地对相关
并发表意见事项发表意见。
发行人根据约定及时通报有关信息;根据有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行持关规定,对发行人违法违规行为事项发表公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开声明。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机构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存有疑义的,中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介机构应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
(四)其他安排每年至少对发行人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工作。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关联关系的说明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
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7(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与发行人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基于上述事实,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对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可能产生影响的事项。
五、相关承诺事项
(一)中信建投证券已在证券发行保荐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中信建投证券将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
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1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
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中信建投证券将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对推荐证券上市的规定,接受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六、保荐机构和相关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赵溪寻、杨传霄
项目协办人:武楠
项目组成员:张世举、周海勇、罗敏、汪旭、高一鸣、郭辉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传真:021-68801551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9八、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认为:蔚蓝锂芯申请其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信建投证券愿意推荐蔚蓝锂芯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请予批准。
10(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赵溪寻杨传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刘乃生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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