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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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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飞天 发表于 2022-7-26 00:00:00 浏览:  44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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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1证券简称:长春高新公告编号:2022-053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经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半数
以上董事同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7月25日16时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马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中原拟首次授予9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等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各自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80人调整为371人,上述9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额度,将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总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数量均不变,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
1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7月25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78名激励对象授予228.6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2.55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71名激励对象授予109.86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25.09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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