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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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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宇集团: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枫叶 发表于 2022-7-29 00:00:00 浏览:  35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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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03证券简称:汉宇集团公告编号:2022-038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汉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二个交易日(2022年7月27日、7月2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交易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披露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12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24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1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022年7月27日至7月28日,控股股东石华山先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70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本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本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
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37)。经财务部门核算,不存在业绩预告应修正的情况。
3、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同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川科技”)主要
生产销售冲压机械手、谐波减速器,以及为客户定制自动化制造方案。谐波减速器是工业机器人的核心零部件之一。2021年度,同川科技的营业收入为4871.89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32%。目前,同川科技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仍较小。
4、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公司参股公司广东优巨先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巨新材”)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并于2022年6月24日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优巨先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
239号),深交所对优巨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予以受理。优巨新材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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