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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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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金股探 发表于 2022-7-26 00:00:00 浏览:  41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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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9证券简称:汇纳科技公告编号:2022-046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为17人,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合计
447900股;
2、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每股回购价格=21.21元+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每股回购价格=20.36元+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本次回购注销支付回购款合计为9650746.65元;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7月25日办理完成;
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1912390股变更为
121464490股。
一、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82万股,授予价格为21.71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核实公
司的议案》等议案。
3、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6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0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3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0年3月17日为授予日,以21.71元/股的价格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
82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0年5月29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上市日期为
2020年5月29日。因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2名激励
对象因当选公司监事而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1名激励对象因资金原因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最终向5名激励对象授予70万股限制性股票。
7、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最终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同意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4003股后的1215416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0385409.2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9月23日。
8、2021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29、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0、2022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同意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71元/股调整为21.46元/股;
并依据公司拟实施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同意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46元/股调整为21.21元/股;同意对因2021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
际完成情况未全部满足解除限售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未达 A 档的合计
5名激励对象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6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尚存激励对象5人,尚存获授限制性股票440000股。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最终实施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同意以2022年4月21日的总股本121912390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4768897股后的
1171434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29285873.2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12、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3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39.4003万股,
授予价格为20.86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等议案。
3、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4、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最终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为:同意以公司现有总
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4003股后的1215416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0385409.25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9月23日。
6、2020年11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202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同意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0.86元/股调整为20.61元/股;并同意以2020年11月20日为授予日,以20.61元/股的价格向13名激励对象授予39.4003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7、2020年12月6日,公司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上市
日期为2020年12月7日。
8、2021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9、2021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10、2021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尚存激励对象12人,尚存获授限制性股票38.4003万股。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1、2021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2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公司拟实施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同意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0.61元/股调整为20.36元/股;并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和因2021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未全部满足解除限售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
果未达 A 档的合计 12 名激励对象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879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尚存激励对象
11人,尚存获授限制性股票196103股。监事会出具了核查同意意见,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13、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最终实施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同意以2022年4月21日的总股
5本121912390股剔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4768897股后的
1171434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红利29285873.2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5月31日。
14、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部分未达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有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对应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系
数为0.60,具体情况如下: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度为授予额度的60%的说激励对象标准比例系数及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明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
营业收入为388488486.74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元。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2021年业绩考核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R=2021 年经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将根据2021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实际完成
审计营业收入÷2021年营业
情况(实际完成情况 R=2021 年经审计营业收入÷2021 年营业收入业绩考收入业绩考核目标核目标×100%),依据下表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标准比例系数计算确认第×100%=64.75%。70%>实际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完成情况 R≥60%,对应标
2021
准比例系数为0.6。
年业
R≥ 100%>R 90%>R 80%>R 70%>R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
绩实 R实际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完成情况 R≥60%,对应标
2021准比例系数为0.6。
年业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
绩实 100%>R 90%>R 80%>R 70%>R
R≥100%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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