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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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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杰智能: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日进斗金 发表于 2022-7-27 00:00:00 浏览:  26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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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86证券简称:东杰智能公告编号:2022-083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
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蔺万焕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永红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新海先生,副总经理王振国先生、曹军先生、郭强忠先生,财务总监张路先生,计划自2022年4月27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合计不低于35万股。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蔺万焕先生已增持11万股、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永红先生
已增持0.1万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新海先生已增持0.2万股、副总经理
曹军先生已增持1.54万股、副总经理张路先生已增持7.3万股。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于增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姓名职务
公司股份情况(股)比例(%)
蔺万焕副董事长、总经理00王永红董事、副总经理00
张新海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666000.0164王振国副总经理00曹军副总经理00郭强忠副总经理00张路财务总监00
合计666000.0164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股份数合计不低于35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拟增持公司股份姓名职务
数下限(万股)
蔺万焕副董事长、总经理15
王永红董事、副总经理2
张新海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王振国副总经理2曹军副总经理2郭强忠副总经理2张路财务总监10合计35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人将根据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2年4月27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占公司总股东名增持均价增持股数增持金额增持方式增持期间股本比例称(元)(万股)(万元)
(‰)
2022-04-27至
蔺万焕集中竞价6.981176.80.2706
2022-04-28
王永红集中竞价2022-06-097.930.10.7930.0025
张新海集中竞价2022-04-276.870.21.3740.0049
2022-04-27至
曹军集中竞价8.281.5412.75340.0379
2022-07-15
2022-04-28至
张路集中竞价8.497.361.9930.1796
2022-07-07
王振国——————0————
郭强忠——————0————合计20.14153.71340.4956
注: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股东占总股份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份比例(‰)股数(万股)
(‰)
蔺万焕00110.2706
王永红000.10.0025
张新海6.660.16386.860.1688
曹军001.540.0379
张路007.30.1796王振国0000郭强忠0000
3、后续增持计划
增持主体将继续履行前期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的相关承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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