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自有房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自有房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优化和盘活存量资产的需要,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出售自有办公房产有利于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房产出售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周国华戴睿杨宇艇
2022年7月15日 |
|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