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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音控股:传音控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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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音控股:传音控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短线精灵 发表于 2022-7-5 00:00:00 浏览:  28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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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36证券简称:传音控股公告编号:2022-016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59.51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公司2020年7月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调整为776.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80000万股的0.97%。其中,首次授予621.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78%;预留155.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9%。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实际预留授予145.1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8%。
1(3)授予价格(调整后):24.74元/股,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24.74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294人,预留授予134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归属安排归属时间予权益总量的比例首次授予的限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制性股票第一30%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个归属期首次授予的限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制性股票第二30%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个归属期首次授予的限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
制性股票第三40%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个归属期
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归属安排归属时间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易日止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5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2020-2022年3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0
长率不低于10%;或以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为
2基数,2020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1长率不低于33%;或以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2长率不低于55%;或以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5%。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扣非后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在2020年授予完成,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予完成,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2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1长率不低于33%;或以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3%。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2长率不低于55%;或以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5%。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
对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进行考核,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经营单位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度可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归属比例
达标100%
一般70%
不及格0%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卓越)、A(优秀)、B(良好)、C(待改进)、
3D(不合格)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
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级 S(卓越) A(优秀) B(良好) C(待改进) 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结果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6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6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4)2020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8元/股调整为26.24元/股;认为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1年8月3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169.095万股,自2021年8月9日起上市流通。
(8)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
5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26.24元/股调整为24.74元/股。董事会认为2020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历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授予价格授予后限制性授予批次授予日期授予数量授予人数(调整后)股票剩余数量
首次授予2020.7.324.74元/股621.00万股294人155.20万股10.05万股(已预留授予2021.6.2524.74元/股145.15万股134人
作废)
注:公司限制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授予价格为28元/股,后因实施了2020年度、
2021年度分红,现授予价格调整为24.74元/股。
(三)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归属价归属归属归属价格的调归属日期格(调整归属数量作废数量期次人数整情况
后)鉴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
第一权益分派实施
2021年826.24元
个归276人169.095万股49.055万股完毕,授予价格月3日/股属期(含预留授予)
由28元/股调整
为26.24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6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159.51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6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7月3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2年7月4日至2023年6月30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
事宜:
归属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形,符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公司2020年限制性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7任职期限予的279名激励对象
中(已剔除第一个归属期离职的15名激励
对象):18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仍在职的
261名激励对象符合
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
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公司2021年业绩: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或以2019年扣非后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低于33%。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扣非基数,2021年营业收后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入增长率为94.95%,并且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以2019年扣非后净利依据。润为基数,2021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为100.37%(剔除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后,2021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为
112.70%),公司业绩
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五)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要求根据公司制定的对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进行考核,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2020年限制性股票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经营单位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当年度可归属的股份数量:理办法》对激励对象考核结果归属比例所在各经营单位进行考核,254名激励对象达标100%所在经营单位考核结
一般70%果为达标,对应经营不及格0%单位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7名激励对象
所在经营单位考核结
果为一般,对应经营单位层面归属比例为
70%;不存在激励对
象所在经营单位考核结果为不及格的情况。
8(六)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公司制定的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2020年限制性股票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卓越)、A 理办法》对激励对象(优秀)、B(良好)、C(待改进)、D(不合格)五个档次,届 个人绩效进行考核,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260名激励对象个人
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绩效考核结果为 S、
考核评级 S(卓越) A(优秀) B(良好) C(待改进) D(不合格) A、B,对应个人层面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0%归属比例为100%;1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 考核结果为 C,对应考核结果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
因此,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260名激励对象可归属159.51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二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260名激励对象归属159.51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260名激励对象的归属
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51万股,归属期限为2022年7月4日—2023年6月30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前述首次授予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0年7月3日。
9(二)归属数量:159.51万股。
(三)归属人数:260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4.74元/股(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26.24元/股调整为24.74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已获授的限制性股可归属数量(万激励对象姓名职务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票数量(万股)股)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哈乐副总经理10330%
刘世超核心技术人员82.430%
二、其他激励对象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17154.1129.81%
(258人)
合计(260人)535159.5129.81%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26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10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
二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5日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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