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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济堂: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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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济堂: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开心 发表于 2022-7-30 00:00:00 浏览:  44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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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7证券简称:圣济堂编号:2022-049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二十次董事
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1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近日,公司财务总监吴洪艳女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洪艳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总经理丁林洪先生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吴洪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叶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林洋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吴
洪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叶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林洋女士为公司
副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人员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1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特此公告。
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简历
吴洪艳:女,197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2000年6月参加工作曾任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贵州朝将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贵州省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贵
州渔阳贸易有限公司董事、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
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洪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勇: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律师,历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贵阳办事处业务员、业务副主管、业务主管,2018年9月起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副高级经理(期间交流任中国长城资产经营二部副高级经理)。2020年9月至2022年7月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上
2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林洋:女,1980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1年9月参加工作曾任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镇宁圣济堂大药房总经理、贵州赤天化
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长、贵州赤天化桐梓化工营销中心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贵州圣济堂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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