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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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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雪儿白 发表于 2022-8-5 00:00:00 浏览:  19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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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8证券简称:长亮科技公告编号:2022-033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
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1、2022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与深圳市长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亮智能”)在采购技术服务、劳务等方
面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00万元。
2、关联方王长春先生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未超过董事会审批的相关权限要求,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合同签订金截至披露日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定上年发生金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额或预计金已发生金额
内容价原则额(万元)额(万元)(万元)采购技术按照市场公向关联方采购
长亮智能服务、劳允定价60015.77194.05
技术服务、劳务等务等
合计60015.77194.05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市长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市长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 室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孙光辉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6、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维护。接受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接受机构委托从事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受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
进行电话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业务,凭银行委托协议开展服务)。
7、财务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长亮智能的总资产726.87万元、净资产-25.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6.03万元、净利润-274.2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关联关系
长亮科技分别持有深圳长亮创新产业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亮创新”)19.99%的合伙份额、深圳市银户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户通”)40%的股权,而长亮创新持有长亮智能45%的股权、银户通持有长亮智能55%的股权,故长亮科技间接持有长亮智能30.99%的股权。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王长春先生持有深圳市银户通科技有限公司60%的股权,而深圳市银户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长亮智能55%的股权,长亮智能为王长春先生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银户通控股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7.2.9规定的情形,长亮智能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需回避表决。
9、长亮智能依法存续经营,日常交易中具备正常履约能力。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技术服务、劳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公司将在获得董事会授权后与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书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
正常需要而产生,并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占比较小,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2022年与深圳市长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600万元。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属于公司必要的日常经营活动事项,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理,符合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能够保证市场公允性,能够切实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增加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在公司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王长春先生已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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