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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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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雅达: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

八度 发表于 2022-8-4 00:00:00 浏览:  31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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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71证券简称:信雅达公告编号:2022-036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暨上市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14929680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2年8月10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2021年6月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魏美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公司于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3日通过公司内网对本次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并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公告编号:临2021-031)。
2021年6月21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并于2021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32)。
2021年6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2021年8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登记手续,以3.36元/股的价格向465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3774.42万股。
2022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合计42.00万股,回购价格为3.36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于2022年6月17日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
37324200股。
2022年6月20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022年7月28日,公司召开八届四次董事会和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1、授予日:2021年8月10日
2、授予数量:3774.42万股
3、授予人数:465人
4、授予价格:3.36元/股
5、授予后剩余未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360万股
注:2022年6月20日,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6月20日为预留部分360万股的授予日。
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在实施完成过程中,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的授予价格从3.36元/股调整为3.11元/股,以
3.11元/股向144人授予360万股。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历次解锁情况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一)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2年8月10日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
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40%制性股票第一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解除限售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30%制性股票第二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解除限售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自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30%制性股票第三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48
个解除限售期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上市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
分登记日为2021年8月10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2年8月10日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说明序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号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足解除限售条件。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满足第一个解除限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售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核目标:
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2021年度公司股权激励限售条件。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
目标如下表所示: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期61953500.92元,相较首次授予以2020年净利润1329.91万于2020年净利润的增长
的限制性元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率是365.85%。
股票第一增长率不低于350%;公司2021个解除限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售期
首次授予以2020年净利润1329.91万
的限制性元为基数,公司2022年净利润
股票第二增长率不低于500%;公司2022个解除限年净利润不低于8000万元。
售期
首次授予以2020年净利润1329.91万
的限制性元为基数,公司2023年净利润
股票第三增长率不低于650%;公司2023个解除限年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
售期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本计划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所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励对象合计465人,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中:454名激励对象2021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结果。均无不合格情况,满足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依照激励对象的绩除限售条件;11名激励对
效完成比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若公司层面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条件,其所持有的共计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人当42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于2022年6月17日办考核结达标达标不达标理完毕回购注销。

绩效考 A≥80 80 > 60>A
核 A≥60
标准系1.00.80.0数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60及以上,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60以下,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2年8月10日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20000股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2年6月17日办理完成该部分股票的回购注销。
三、用列表方式说明激励对象股票解锁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454名,按照2021年度公司业绩考核、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929680股,具体如下:
已获授予限本次可解锁限本次解锁数量占已序姓名职务制性股票数制性股票数量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号量(万股)(万股)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耿俊岭董事长602440
2朱宝文董事602440
副董事
3李峰602440长
董事、总
4林路502040裁
董事、副
5叶晖总裁、董401640

6魏宽宏副总裁502040
7施宇伦副总裁602440
8魏致善副总裁401640
9陈宇副总裁401640
10韩剑波副总裁401640
财务部
11李亚男251040总经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小
525210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激励对象小计3207.421282.96840
合计3732.421492.96840
注:激励对象中耿俊岭、朱宝文、李峰、林路、叶晖、魏宽
宏、施宇伦、魏至善、陈宇、韩剑波和李亚男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年8月10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4929680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
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数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45890806-1492968030961126无限售条件股份43071082314929680445640503
总计4766016290476601629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并按
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2年8月10日届满后,解除限售条
件已经成就,尚待公司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和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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