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220|回复: 0

远光软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复制链接]

远光软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公告

小白菜 发表于 2022-8-10 00:00:00 浏览:  22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证券代码:002063证券简称:远光软件公告编号:2022-047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的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向万红先生,高级副总裁简露然先生,副总裁李永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止2022年8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时间,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减持计划结束。
2.向万红先生、简露然先生、李永华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其中公司董事、副总裁向万红先生,高级副总裁简露然先生,副总裁李永华先生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022年8月9日,公司收到向万红先生、简露然先生、李永华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向万红先生、简露然先生、李永华先生在减持计划期间,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结束。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计划及进展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向万红先生、简露然先生、李永华先生未出现违反已披露的承诺、股份减持计划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向万红先生、简露然先生、李永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
2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7 14:45 , Processed in 0.129633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