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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保山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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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保山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换个角度看世界 发表于 2022-8-18 00:00:00 浏览:  44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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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38证券简称:通威股份公告编号:2022-077
债券代码:110085债券简称:通22转债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保山市投资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及配套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云南通威二期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40亿元
*特别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
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3、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高度关注并持续跟进高纯晶硅领域的各种技术,
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未来若公司在高纯晶硅方面的技术研发落后于行业,新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140亿元,金额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并
采取多种筹融资渠道。但可能因为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市场大幅波动,使项目建设可能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一、投资概述
为推动通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通威股份”或“公司”)高纯晶硅和太阳
1能电池业务2024-2026年发展规划有效落地,加快保山市昌宁县绿色硅材精深加工
示范区建设,助力云南省打造光伏产业集群,建设中国光伏之都,本着互惠共赢、共同发展原则,公司拟与保山市人民政府、昌宁县人民政府签署《云南通威二期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就公司在保山市新增投资约140亿元,建设年产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达成合作。
上述事项已经通威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通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保山市人民政府
1、交易对方名称:保山市人民政府
2、住所地:保山市同仁街26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昌宁县人民政府
1、交易对方名称:昌宁县人民政府
2、住所地: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云南通威二期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
2、项目地点: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
3、项目规模及投资:投资建设云南通威二期20万吨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及
配套设施,总投资额约140亿元。
4、项目建设期:项目在各方面要素保障具备且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
预计于2024年内竣工投产。
四、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三方
2甲方:保山市人民政府
乙方:昌宁县人民政府
丙方: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所述内容。
3、投资方式
由丙方指定的项目公司行使和履行丙方在协议中的相关权利与义务。
4、项目用地
项目选址位于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中园,项目用地约1250亩。
5、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需在约定时间满足丙方施工与生产运营所需的用地、用水、用电、用气、道路、排水系统等资源配套。
(2)甲乙双方为丙方项目配套能耗指标,协助丙方办理项目所需规划、土地、环评、安评、消防、用水权等开工所需的全部前置手续。
(3)甲乙双方为丙方(或丙方指定的合作方)在保山市一次性或分批次获取光
伏发电建设指标不低于 1GW,并依法依规提供符合项目规划建设的光伏电站项目用地。
(4)甲乙双方积极落实丙方应享受的有关扶持政策及优惠政策,并积极为丙方
争取其他符合要求的国家、自治区、市相应优惠政策。
(5)丙方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依法依规获得土地使用权,并在取得合规手续后及时开工建设,按期完成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自觉接受甲乙双方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劳动保障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五、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甲、乙方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经丙方董事会和/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六、其他约定
协议三方应积极履行本协议。如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三方可另行协商。若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则协议终止,同时豁免各方的违约责任。
七、对公司的影响
3打造“世界级清洁能源企业”是公司的目标愿景。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在高
纯晶硅业务方面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已形成的技术、成本、品质、管理等综合优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纯晶硅领域的龙头地位。
本项目将于2024年内竣工投产,预计不会对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构成重大影响。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最近一日(2022年8月17日)公布的国内单晶致密料成交均价30.32万元/吨(含税)测算,本次20万吨高纯晶硅项目投产后,预计将实现营业收入约537亿元/年(不含税)。以上数据为根据目前的价格行情测算,未考虑未来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该项目的业绩承诺。
八、风险分析及提示
1、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电力、环评、安评等前置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
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受政策调整、电站业主融资状况、电网消纳水平、土地供应、疫情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光伏市场需求变化,产品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导致项目收益不达预期。
3、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高度关注并持续跟进高纯晶硅领域的各种技术,
研发能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但光伏行业技术更新、产品升级较快,未来若公司在高纯晶硅方面的技术研发落后于行业,新项目可能存在盈利不达预期的风险。
4、本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140亿元,金额较大,公司将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并
采取多种筹融资渠道。但可能因为宏观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信贷紧缩或者资本市场大幅波动,使项目建设可能无法筹措足够的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达预期。
5、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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