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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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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企鹅2917764367 发表于 2022-8-19 00:00:00 浏览:  22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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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韶能股份股票代码:000601编号:2022-037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利
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拟以总股本1080551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需支付现金红利
54027583.45元。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2年6月30日刊
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
(四)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五)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
1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21年度
(二)具体分配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805516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8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2022年8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2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公司本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8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41深圳华利通投资有限公司
208*****275韶关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08*****226深圳日昇创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08*****600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8月18日至登记日:2022年8月2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一)咨询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武江大道中16号
(二)咨询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何俊健
(三)咨询电话:0751-8153162
(四)传真电话:0751-8535226
七、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3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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