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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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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chen 发表于 2022-8-20 00:00:00 浏览:  336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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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
的基础上,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终止受让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市场的变化以及公司战略方向的调整等原因终止收购苏州硅能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决策、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终止受让苏州硅能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转让江苏艾特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的目的是通过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艾特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4.1935%的股权,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专注公司主营业务,是基于公司自身的发展规划所作的决策。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时予以回避,决策、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转让江苏艾特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张杰、朱良保、叶玲
二○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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