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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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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创科技: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刘哈哈 发表于 2022-8-19 00:00:00 浏览:  198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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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48证券简称:博创科技公告编号:2022-067
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涉及2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共计11232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4%,回购价格为6.122元/股。
2、公司已于2022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1803130股变为261690810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情况概述1、2018年10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0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后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11月8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调整后)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调整后)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相关的全部事宜。
4、2018年11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19年1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的议案》和《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6、2019年12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7、2020年1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修订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8、2020年5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期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9、2020年6月5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0年12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期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1、2020年12月25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1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3、2021年4月27日,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4、2021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5、2022年4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期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6、2022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17、2022年5月3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情况
1、回购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由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232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122元/股。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2、回购价格的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18年、
2019年和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6.122元/股。
3、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48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8月19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261803130股变为261690810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增减(+,-)数量(股)比例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689452017.91%-1123204678220017.8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1490861082.09%021490861082.12%
三、股份总数261803130100.00%-112320261690810100.00%特此公告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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