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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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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注册稿)

股无百日红 发表于 2022-8-28 00:00:00 浏览:  39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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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二〇二二年八月声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受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恩斯特”、“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本发行保荐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1第一节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一)保荐机构名称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民生证券为本次发行项目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为缪晓辉、马小军,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缪晓辉:保荐代表人,2008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先后主持或参与了汇冠股份、南方传媒等 IPO 项目,主持或参与了拓尔思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南方传媒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华北制药非公开发行项目等,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马小军:保荐代表人,201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曾任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了多家境内上市公司的 IPO 审计以及年度审计项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民生证券本次发行项目的项目协办人为邹博,保荐业务执业情况为:2011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相关业务,先后参与金雷风电 IPO 项目、通裕重工 2016 年非公开发行项目。
民生证券本次发行项目的其他项目组成员有顾形宇、王振、陈彦桥、张可欣、黄文杰。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Manst Technology Co. Ltd.注册资本:9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唐雪姣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日
3-1-2-2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0日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C区 3号厂房
注册地址:
101~201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第三工业区C区 3号厂房
联系地址:
101~201
邮政编码:518118
电话:0755-89369630
传真:0755-89369769
互联网地址: http://www.sz-manst.com
电子邮箱: manst-ir@manst.cn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彭亚林
董事会办公室电话号码:0755-89369620
三、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民生证券自查后确认,发行人与本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本保荐机构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2、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本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3、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
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
4、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
5、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四、本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一)内部审核程序说明
第一阶段:项目的立项审查阶段
3-1-2-3本保荐机构投资银行业务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管理及
质量控制部(以下简称“业管及质控部”)负责保荐项目的立项审查,对公司各业务部门经过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拟承接的项目进行立项登记及审核批准。
业管及质控部首先对项目正式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书面的立项审核意见并下发给项目组;项目组对立项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回复后,由业管及质控部提请召开项目立项审核委员会会议,对正式立项申请进行审核。立项审核委员会通过对保荐项目进行事前评估,对申请立项项目做出基本的评判,以保证项目的整体质量,从而达到控制项目风险的目的。
第二阶段:项目的管理和质量控制阶段
保荐项目执行过程中,业管及质控部对项目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和管理,以便对项目进行事中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保证和提高项目质量。
第三阶段:项目的内核审查阶段
根据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承销业务的内核审查要求,保荐机构对保荐项目在正式申报前进行内部审核,以加强项目的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业务部门在申请内核前,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保荐代表人、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指定的至少2名非该项目的专业人员共同组成项目复核小组,对全套内核申请文件和工作底稿进行全面审核,对项目材料制作质量进行评价。
业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应当将全套内核申请文件及工作底稿提交业管及质控部审核。对于保荐项目,业管及质控部在收到项目内核申请文件后,报内核办公室审核前,应按照公司制度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其中首次公开发行保荐项目全部进行现场核查,再融资保荐项目抽取一定比例进行现场核查。对于现场核查的项目,业管及质控部应将现场核查报告及时反馈项目组,项目组须对现场核查报告进行书面回复;对于未进行现场核查的项目,业管及质控部应出具书面审核意见,项目组须对审核意见进行书面回复。业管及质控部应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进行审阅,并出具明确验收意见;保荐项目内核前全部履行问核程序,业管及质控部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问核工作,并形成书面或者电子文件记录,由问核人员和被问核人员确认。
3-1-2-4业管及质控部在对项目尽职调查工作底稿验收通过,并收到项目组对现场核
查报告或书面审核意见的回复后,制作项目质量控制报告,列示项目存疑或需关注的问题提请内核会议讨论,与问核情况记录一并提交内核办公室申请内核。
内核办公室在收到项目内核申请文件后,经初审认为符合内核会议召开条件的,负责组织内核委员召开内核会议。内核委员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对项目文件和材料进行仔细研判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质量控制报告,重点关注审议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尽职调查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具备申报条件。
民生证券所有保荐项目的发行申报材料都经由民生证券内核审查通过,并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方能向中国证监会申报。
(二)内核意见说明
2021年5月24日,本保荐机构召开内核委员会会议,对深圳市曼恩斯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恩斯特”、“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进行了审核。本次应参加内核委员会会议的内核委员成员人数为7人,实际参加人数为7人,达到规定人数。
经审议,内核委员认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其证券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不存在重大的法律和政策障碍。经表决,内核委员会成员7票同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内核会议2/3多数票通过原则,表决通过,同意保荐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3-1-2-5第二节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并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
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十)在本次保荐工作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不存在未披露的聘请第三方行为。
(十一)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3-1-2-6第三节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发行人关于本次证券发行的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有关发行上市的议案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在发行人会议室召开。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会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并决议于2021年6月9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行人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与上市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发行人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代表共14人,占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100%。会该次股东大会以9000万股赞成、0万股反对、0万股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包括:1、发行股票种类;2、发行股票面值;3、发行数量;4、定价方式;5、发行对象;6、发行方式;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8、上市地点;9、承销方式;10、决议有效期。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经本保荐机构逐项核查,发行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已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专门委员会等公司治理体系。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
3-1-2-7符合法定程序,表决内容合法、合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是由职工代表选任的监事。公司董事、监事人数及资格均符合法定要求。同时发行人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分工授权合理,与其业务分工、职责相匹配。综上,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2]第4-0036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经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
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及保荐机构的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五)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核查,发行人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三、发行人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依据《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进行了逐项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3-1-2-8(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发行人系由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按照账面净资
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日,至今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二)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2]第4-00369号);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
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发行人管理层出具了对内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评价书面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2]
第4-00097号),确认发行人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经核查,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经核查,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经核查,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和管理团队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
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经核查,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
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3-1-2-9(四)本次发行申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保荐机构取得了工商、税务、环保、海关、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无
重大违法行为证明,并查询了公开信息,取得发行人出具的承诺;保荐机构取得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调查问卷,取得了相关人员的声明文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检索了相关监管机构的公开信息。经核查,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最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资料,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查问卷,取得了相关人员的声明文件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检索了相关监管机构的公开信息。经核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发行条件。
四、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的财务专项核查情况根据《关于做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12]551号)、《关于进一步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有关问题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2]14号)的有关要求,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会计信息开展了全面核查工作,对发行人报告期可能造成粉饰业绩或财务造假的重点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确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财务核查过程中,保荐机构采用对主要客户、供应商进行实地走访和执行函证程序,获取并查阅主要客户、供应商工商登记资料、上市公司公开文件、发行人银行账户流水、账簿明细及原始单据等文件,并综合运用抽样、分析性复核、详细测试等措施对发行人报告期财务会计信息进行了全面核查。经核查,保荐机
3-1-2-10构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收入及盈利真实,不存在人为调节、粉
饰业绩等财务造假的情形。
五、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核查发行人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本次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具备合理性,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承诺事项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等相关文件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六、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的承诺函,并将承诺函的内容与《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的决定》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比照,分析了承诺函的合规性。同时,保荐机构查阅上述对象针对承诺事项未能履行所提出相应的约束措施的内容,对该等约束措施的及时性、有效性及可操作性进行了分析。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事项均已做出承诺,承诺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若发生相关承诺未被履行的情形,出具承诺的相关责任主体已提出相应的约束措施,该等约束措施及时、有效,具备可操作性,能够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受到重大侵害。
七、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的核查情况
3-1-2-11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进行了核查,对发行人相关
股东是否已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14名股东中,安徽鸿信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济南中盈鼎泰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广东恒贯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惠友创嘉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4名股东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均取得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其基金管理人也已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深圳润信新观象战略新兴产
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证券公司直投基金;其他9名股东
深圳市信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长兴曼恩斯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长兴文刀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兴承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汉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合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亚比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禾尔特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苏
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或登记。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独立性的意见经核查,发行人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股东之间相互独立,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具体如下:
(一)资产完整方面
公司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
及其它经营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拥有完整的生产经营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且资产产权明确清晰。公司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之情形,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他股东提供担保之情形,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租赁使用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主要厂房、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亦不存在核心商标、
3-1-2-12专利、主要技术等无形资产是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授权使用之情形。
(二)人员独立方面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方面
发行人已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
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四)机构独立方面
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主营业务为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涂布模头增值与改造、涂布辅助设
备及相关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发行人的业务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互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发行人披露的公司独立性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九、保荐机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规性的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涂布技术产业化
总部基地项目、涂布技术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相
3-1-2-13关产业政策和规定。因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
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十、关于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良好,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是主要来自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本项目聘请第三方行为的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民生证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二)发行人除依法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
第三方的行为经核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业务中,发行人除了依法聘请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和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十二、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的说明
(一)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自成立来秉承“让涂布变得简单”的愿景,主要从事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涂布设备及涂布配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是一家研发驱动型高新技3-1-2-14术企业。由于一款产品从需求开发、定制设计、样品测试、可靠性验证周期较长,
一般需要一至两年,加上产品在市场端的验证,一般还需要半年到一年。
公司涂布方案的各项参数需要满足客户动态需求,由于下游锂电池产品及制造工艺技术迭代较快,同时公司还需要面对国内外同行业企业的激烈竞争,如果公司因对未来市场需求方向判断错误、产品研发失败,将导致研发投入难以收回、企业盈利降低、市场份额无法扩大甚至被挤压,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所处新能源高端装备智能制造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稳定的研发团队是公司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基础,是公司长期保持技术进步、业务发展的重要保障,虽然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稳定核心技术团队,但是仍不能排除未来核心人员流失的可能。未来若核心技术人才大面积流失,将影响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技术泄密风险
新能源高端装备智能制造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对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的重要一环。未来如果公司相关核心技术内控制度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从整体市场份额来看,目前国内锂电设备涂布模头市场的主要竞争者仍主要为国外企业,如日本三菱(Mitsubishi Electric Corporation)、日本松下(Panasonic)、美国 EDI 等,其占据了国内市场一定份额。由于国内锂电设备涂布模头企业发展起步较晚,目前与上述境外企业在产品技术积累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司在技术积累和市场份额等方面与国外竞争对手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同时面临着国内潜在进入者的竞争风险。
3-1-2-15公司如无法扩大涂布系列产品的产能和销量、提升产品品质、发挥自身竞争优势,尽快进入更多优质新能源厂商的供应链体系,以保证未来对客户的谈判优势,则将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或因新能源汽车或锂电池行业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以及因战争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发生产业链中断等情形,将无法保证获得未来持续稳定的订单,上述情况均可能导致发行人市场份额大幅下滑导致的业绩下滑,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涂布设备及涂布配件的研发、设计、
生产、销售,为锂电池生产企业提供锂电涂布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是锂电池生产商和锂电设备制造商,报告期内,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新能源汽车销量及渗透率逐渐增加,但根据目前下游市场需求预测,预计2021年至2023年合计新增涂布模头的市场容量约为15亿元-45亿元,存量涂布模头更新的市场容量为5亿元-15亿元,合计约为20亿元-60亿元,因此涂布模头在在锂电池制造领域存在市场容量增长有限的风险。同时锂电池行业需求与宏观经济及相应政策的关联度较高,若出现下游行业产能饱和或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减弱,会导致锂电池增速放缓或下滑,对新增设备及现有设备升级需求显著降低,若发行人不能进一步拓展其他应用行业业务,或发行人未来在锂电池市场占有率下降,则存在收入及利润增速放缓甚至收入下滑的风险。
3、新能源行业产业政策调整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涂布设备及涂布配件的研发、设计、
生产、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锂电池行业相关领域客户销售,包括动力和储能锂电池制造商、3C 数码锂电池制造商和锂电设备制造商,其中动力和储能锂电池制造商占比较高,上述行业受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的影响较为明显,自
2009年以来,国家推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产业
的迅速发展,进而带动了动力电池加工设备产业的发展。近年来,随着新能源产业的日益成熟,国家对补贴政策进行一系列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时间政策名称主要内容
3-1-2-16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
降低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
12019年3月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能源货车补贴标准。
政策的通知。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
22020年4月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通知。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30%。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
2021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0
32020年12月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年基础上退坡20%。
政策的通知。
上述补贴退坡政策在提高技术门槛要求的同时削减了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补贴退坡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优化新能源汽车产品结构,但短期内对整车企业的盈利水平带来了较大的压力。为了缓解盈利压力,整车企业必然存在向上游供应商传导成本压力的强烈诉求。而动力电池作为整车生产成本中占比最大的部件将首当其冲受到影响,公司主要客户宁德时代作为全球锂电池龙头企业,报告期内其销售毛利率分别为29.06%、27.76%和26.28%,呈现逐步下滑的态势。可见,短期内动力电池行业毛利率水平有可能进一步被压缩,并进一步将成本向其上游供应商传导,继而影响发行人的经营业绩。
4、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销售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1.16%、62.59%和67.82%,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对第一大客户销售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2.75%、20.89%和23.63%。
公司与大客户已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业务具有较强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优质大客户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和盈利,但在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情况下,也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从而使得公司的生产经营客观上对大客户存在一定依赖。若个别或部分主要客户由于产业政策、行业洗牌、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市场需求减少、经营困难等情形,将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公司未来产品不能持续得到相关客户的认可,或者无法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保持优势,公司经营将因此受到不利影响。
3-1-2-175、发行人对宁德时代收入下滑的风险
2018年-2020年,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一直为发行人第一大客户。宁德时代
和杭州安脉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脉盛”)于2020年7月29日合资
成立安脉时代智能制造(宁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脉时代”),安脉盛持有
51%股权,宁德时代持有49%股权。安脉时代系宁德时代智能制造解决方案的主
要提供方,为宁德时代成功开发了智能涂布模头产品,后续发行人生产的普通涂布模头本体产品将作为安脉时代智能涂布模头产品中的一个配套部件提供给安脉时代。2021年9月9日,发行人和安脉时代签署《安脉时代智能制造(宁德)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发行人作为安脉时代的合格供货商,继续向其提供普通涂布模头本体产品,产品价格由双方在实际采购订单中协商确定。
报告期内,曼恩斯特销售给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的金额分别为7624.15万元、3076.30万元和2440.60万元,发行人2019年-2020年无对安脉时代的销售,
2021年对安脉时代的销售收入为2478.78万元,未来随着公司涂布模头产品向
安脉时代逐步交货,公司直接向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销售额将逐步减少。
6、产品质量问题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涂布设备及涂布配件的研发、设计、
生产、销售,产品应用方向主要为动力锂电池、3C 数码锂电池、储能锂电池等领域。下游客户对产品质量有较高要求,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对于动力电池安全性的要求极高,同时公司产品位于锂电池生产的第一环节,决定了锂电池产品质量与良率,因此锂电池上游产业链企业必须严格把控产品质量。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纠纷,不存在因问题受到技术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形。但如果公司未来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将可能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订单取消的风险
发行人产品具有非标准化的特点,主要是根据客户工艺参数、应用情景等具体需求进行个性化设计并生产。若在生产及交付过程中,遇到宏观经济环境、客
3-1-2-18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客户需求发生变化或技术指标不能满足客户要求等不
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订单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若订单被取消,设备不能直接对其他客户出售,进而存在存货减值的风险,发行人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8、人工成本上升的风险
虽然国内人力资源较为充裕,但当前劳动力成本上升是大势所趋,是国内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员工工资的不断提高,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如果国内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趋势持续,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风险
2020年初以来国内外各地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疫情爆发的初期,公司生产经营受到负面影响,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开工推迟、交通受限导致原材料采购运输和产成品交付延期、生产基地员工无法及时返岗等,公司客户或下游行业也受到疫情的诸多不利影响。现阶段新能源汽车下游客户强劲需求抵消了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因此2020年全年公司经营情况较为良好。
目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有所反复,同时海外疫情形势仍然较为严峻,总体来看,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难以消除,未来一段时间仍将影响全球宏观经济走势及企业经营。如果未来疫情进一步蔓延,使得产业链某个环节出现脱节或物流受到不利影响,或下游客户需求出现阶段性减缓或停滞,造成新能源汽车产销量持续下滑,将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1、经营规模迅速扩张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收入、资产规模持续扩张,相应将在资源整合、市场开拓、产品研发、质量管理、内部控制、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扩张及时调整完善,将使公司一定程度上面临规模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
3-1-2-192、实际控制人控制权风险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彭建林、唐雪姣夫妇,两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5608.2861万股,占总股本的62.32%。2021年1月25日,信维投资、长兴曼恩斯与长兴承礼、长兴文刀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彭建林、唐雪姣夫妇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79.64%。本次股票发行后,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股地位,对本公司经营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尽管公司已通过相关制度安排尽可能避免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的现象发生,但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财务管理、人事、发展战略、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施加不利影响,将有可能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带来一定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享受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能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则可能面临因税收优惠减少或取消而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972.01万元、
6103.62万元和12288.0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46%、41.44%和
51.33%,占比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审慎的原则计提了坏账准备,但
若公司未来有大量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将形成较大的坏账损失,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3、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是涂布技术在各个新兴技术领域应用发展而逐步兴
起的产品,采用精密狭缝式涂布技术的下游行业多为发展较快、对自动化水平和产品品质要求较高的行业。随着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发行人面临的竞争日益加剧,整个产业也将逐渐进入成熟期。一般而言,随着产业从成长期逐渐进入成熟期,市场竞争加剧,将导致产品价格逐渐降低。
3-1-2-20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74.08%、67.87%和71.81%,处于较高水平,未来随着同行业企业数量的增多,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供求关系可能发生变化,导致行业整体利润率水平产生波动,进而对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毛利率造成相应的影响。其次,若公司在产品结构、客户结构、成本管控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司产品单价下降,成本费用上升,公司将面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再次,未来若下游客户改变合作模式,或者下游客户由于其资金实力雄厚,受发行人产品毛利率较高的影响投入相应研发资源进入涂布模头领域,亦将带来发行人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4、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和市场需求预测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原材料、在产品、发出商品等各类存货规模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而增长,报告期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646.39万元、2900.64万元和10131.83万元。
未来,如果原材料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者为客户研发生产的专用产品未能成功实现销售,发行人将面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从而影响经营业绩的风险。
由于公司产品为订单式生产,部分原材料采购周期较长,为了保证及时供货,需要保证适当的安全库存量;另一方面,客户验收周期较长,导致存货周转率较低,报告期内分别为1.51、1.71和1.04;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金额可能进一步上升,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周转率的下降。
(五)募集资金投资的市场风险
1、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和“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基地项目”正式投产后,公司涂布模头产品的总体产能将快速扩大,公司对募投项目在充分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但相关可行性分析是基于目前的国家产业政策、国际国内市场条件作出的,如果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和产品市场经营状况出现重大变化,存在由于市场需求变化而导致产品销售增长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2、募投项目实施后折旧及摊销费用大幅增加的风险
3-1-2-21募投项目建成后,将新增较大量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研发投入,年新增
折旧及摊销费用较大。如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预期实现效益,公司预计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可以消化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及摊销费用支出,但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则募投项目折旧及摊销费用支出的增加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
(六)法律风险
1、日常经营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公司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产品瑕疵、交付延迟和提供服务的延迟、违约、侵权以及劳动纠纷等事由引发诉讼和索赔风险。公司如遭诉讼和索赔,可能会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租赁厂房存在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公司生产经营用房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同时公司目前注册地也是主要生产经营厂房由于历史缘故无法办理房产证。虽然深圳市坪山区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局和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办事处等政府部门出具证明文件确认该等厂房5年内不得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和土地整备计划,且公司正在新建新的产能,但是仍存在由于租赁厂房瑕疵面临停产的风险,进而损害公司利益。
(七)发行失败风险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启动发行后,如存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中规定的中止发行的情形,发行人将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十三、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
发行人所处新能源装备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且发行人在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生产细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技术研发、品种、生产布局和规模、营销和品牌、管理等方面的竞争优势较为明显,经营管理稳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来发展战略和规划定位清晰。在市场和
3-1-2-22经营环境不发生较大变化情况下,若发行人战略和规划能得到有效执行,将为发
行人未来的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发行人将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具体分析如下:
1、发行人未来发展面临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近年来,国内新能源产业发展迅猛,下游客户需求量增幅较快。由于涂布模头技术含量高,产品在技术、客户积累以及资金投入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进入壁垒,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低,部分行业优质企业如发行人凭借自身技术研发、产业链完善、质量管理等综合优势,能够在该领域获得相对较高的利润率水平。
*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为中国智能制造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智能制造行业的发展程度是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体现,是工业化社会的支柱产业之一,更对国家战略安全有着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高端锂电行业是我国重点鼓励和支持的产业之一,为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陆续出台资金补贴计划等一系列政策及文件,支持新能源的产业化发展。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提出将数字化、智能化制造作为制造业优先发展主题。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制造2025》指出,要实施包含智能制造工程在内的五大工程,到2025年,制造业重点领域全面实现智能化,试点示范项目运营成本降低50%,产品生产周期缩短50%,不良品率降低50%。
*智能制造领域的设备持续升级换代
我国处于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的转变时期,制造企业对产品品质的要求不断提高,对智能制造装备升级换代的需求将更强劲。3C 数码锂电池、动力锂电池、储能电池的形态及性能不断变化,生产技术、制造工艺不断更新迭代,促使智能制造装备不断进行升级换代。许多旧的生产设备不能满足生产需求,在未达到更新年限的情况下也会被淘汰,拉动智能制造装备需求增长。
*新能源领域的发展将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设备制造企业将伴随着下游行业发展而成长,未来国内在节能环保、储能、新能源等领域投资将继续维持较高水平,下游企业将进一步扩大产能,对自动化
3-1-2-23设备需求量将不断增加。以锂电池行业为例,3C、新能源汽车、储能等产品市
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将推动锂电池行业在未来3-5年成长为万亿级市场,同时也为上游锂电池设备制造企业创造了巨大市场空间。
*全球大型锂电厂商布局中国目前,在我国巨大的市场需求及良好的投资环境的吸引下,全球主要锂离子电池生产商及上游电池材料生产商逐步将生产线向中国转移。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中国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给与车企补贴、消费者免税等措施,电动汽车销量迎来爆发式增长。目前中国电动汽车保有量占全球第一,占全球份额4成以上。进而导致国内市场对锂电池的需求也迅速增加,全球主要企业瞄准中国市场,纷纷加快在中国布局步伐,全球锂电池产业中心进一步向中国转移。从投资规模上看,2014年以来,全球锂电池新增投资近八成在中国,韩国三星、韩国 LG 等跨国企业积极在中国布局锂离子动力电池。
*进口替代趋势持续加深近年来,国内涂布模头在国内市场上对于主流国际品牌形成替代。替代原因一是由于国际品牌生厂商无法按照下游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其提供的产品主要为通用设备,无法满足客户需求;二是国际品牌在国内供货交货期较长,同类产品销售价格亦远高于国内产品价格;三是随着一系列产业鼓励政策的颁布和实施,我国已经把突破基础制造产业的关键核心技术作为科技发展的重要战略,对智能制造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包括发行人在内的部分国内企业通过技术攻关和生产工艺的改进,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公司作为领先的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制造商,凭借更优的产品性价比、更佳的市场服务能力、更短的交货期、更快的售后响应速度等优势,将在国内市场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2、公司在研发、专业化定制服务、技术参数、生产、售后、管理等方面具
有竞争优势
(1)基于多元化交叉学科的自主研发能力,实现进口替代
涂布技术的研发过程是一种长期经验积累的结果,并非单纯以高额的资金投入即可完成产业化应用,其不仅需要流体力学、材料学、机械设计与制造、精密
3-1-2-24机械加工等多学科融合,同时需要熟悉锂电池特性及加工工艺,需要通过工艺技
术、材料技术、机械设计技术的融合创新,才能实现产品的性能提升和成本降低等产业化目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公司已经建立了专门的涂布研发中心和涂布工程实验中心,包括 CFD 分析实验室,流体检测实验室,涂布实验室和结构实验室等,各项先进涂布工艺及涂布产品是研发中心的主要研究方向。
在锂电池涂布环节,速度提升、幅宽变宽以及功能性涂层需求的更迭,都对涂布设备核心组件涂布模头提出了更高的挑战与要求。磷酸铁锂/三元正极、石墨/硅基负极等不同浆料体系,在高速流动状态下达到均匀分布所需的流道差异较大。幅宽变宽对模头的挑战更大,一方面要提高精度,另一方面流道的设计更加困难。为了能够更迅速完美的解决客户在涂布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曼恩斯特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已拥有多项国内专利,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106项(其中德国专利2项),7项外观设计专利和11项软件著作权和多项专有技术。
通过材料学、流体力学、自动化控制技术和软件算法等理论研究分析,不断提升涂布产品机械精度(平面度、直线度、粗糙度等)、涂布效率(宽度、速度等)和涂布效果(面密度、尺寸、外观等)等技术指标,在模头与流道协同的可视化调节方式、多种浆料和绝缘涂料共同涂布的流道腔体设计、基于神经网络及卡尔曼滤波算法实现涂布面密度自动调节的闭环控制系统等技术领域实现了突
破式革新,使得公司的高精密狭缝式涂布模头产品性能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根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出具的《科技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中电池协科鉴字[2022]
第010号),发行人锂电池涂布模头产品技术水平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已
在国内头部锂电池企业得到应用,实现了进口替代。
(2)专业的定制化服务能力,充分满足客户需求
面对客户需求不断变化,发行人凭借长期研发投入和技术累积,具备为锂电池生产企业提供锂电涂布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如在前期设计阶段,发行人便与客户一起分析研究解决在涂布工艺的制程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开发专用化涂布模头产品(安全基本款、安全智能款等)以及部分辅助技术(恒量供料技术、软件平台等)予以解决。在调试阶段,通过多年积累的行业及专业经验以及快速响应
3-1-2-25的涂布模头维修及垫片设计加工能力,与客户共同解决问题。以上是发行人深耕
涂布领域多年构建的核心竞争力,这些难以被模仿或替代,发行人产品涉及定制化情况如下:
首先,解决涂布模头腔体与浆料特性匹配性问题进行涂布模头腔体定制化设计。发行人通常会向客户获取浆料粘度、密度、流量、固含量、流变曲线等宏观参数,进行仿真,并判断是否需要进行试验测试,以确定腔体结构参数。
其次,解决涂布尺寸稳定性及涂布外观一致性问题,进行涂布模头唇部定制化设计。发行人通常会向客户获取浆料粘度、密度、流量、固含量、流变曲线、表面张力、接触角等宏观参数,进行仿真,以确定唇部尺寸。
然后,结合客户对涂布尺寸及上述涂布模头腔体设计参数,进行匹配垫片定制化设计。发行人通常会向客户获取涂布幅宽尺寸信息、极片安全处理工艺选择要求,同时结合涂布模头腔体及唇口设计参数,以确定垫片相关尺寸。
锂电池厂商为满足下游客户差异化的需求,需要在控制产品制程成本前提下持续提升对高容量、高倍率、高安全、高一致性等各项指标均衡性追求,持续推出各种特性多样的电池产品;这样由于锂电池前段涂布工艺的特殊地位,未来涂布模头厂商为确保自身产品具备足够的竞争力,深度了解锂电制造前段涂布工艺进行定制化产品开发必然将逐步会成为门槛条件,然而这个门槛条件正是发行人核心竞争能力之一,同时也是发行人产品及服务主要的难点所在。
(3)发行人产品具有技术参数优势,难以被模仿
公司致力于涂布技术发展,通过多年积累的涂布模头和垫片的设计能力、多项持续迭代的涂布技术、高精密调节技术、模头恒量供料技术、自动调节技术以
及工业现场大数据采集管理平台等,开展定制化服务,不断满足涂布客户对涂布效率和效果的持续改进与提升需求。目前体现公司产品综合性能的面密度一致性指标已优于国外竞争对手,建立了相应的技术门槛,公司产品的技术优势具体如下:
技序产品发行人的技术亮点及先进性的主要解决的问题对应的专利情况术号名称体现来
3-1-2-26源
已授权专利:
狭缝涂布头,ZL201822030501.
1.最大长度规格:2000mm 0
2.大平面平面度:≤0.003mm 申请中专利:
该类产品快捷、有 3.唇口直线度:≤0.003mm 涂布模头及涂布
效地解决了绝缘 4.腔体粗糙度(Ra):≤0.025 装置,安全
胶和涂布浆料主5.带定制化独立点胶流道202122995028.1自类基
材同时涂布问题,6.最大可适用涂布速涂布垫片及涂布主
1本款
极大降低了电池 度:120m/min 模头, 研涂布
内部正负极短路 7.涂布涂层厚度均一性 cov 控制
模头202220786349.2发风险,有利于提升目标:≤0.35%涂布垫片及涂布
电池安全性能8.可实现正反双层涂胶模头,
9.可实现横向间歇涂胶
降低电池内部短路风险202210328276.710.双层点胶垫片及
涂布模头,
202210413725.8
已授权专利:
1.最大长度规格:2000mm 涂布模头及涂布
2.上中下模大平面平面度:机,
≤0.003mm ZL201811121674.
3.上中下模唇口直线度:
≤0.003mm
4.腔体粗糙度(Ra):≤0.025 三层涂布模头,
5.最大可适用涂布速 ZL202220567151.
度:120m/min 5高容该类产品可实现
6.可实现2-4种异体系浆料同时四层涂布模头,自
量基2-4种异体系浆料涂布
2 本款 同时涂布,有效提 ZL202220554328.

7.可实现上下层涂布厚度比例:研
涂布高了涂布效率及8
1:4~4:1发
模头电池的能量密度
8.整体涂层厚度面密度:正极
≥600g/㎡ 申请中专利:
9.整体涂层厚度面密度:负极一种错唇涂布模
≥150g/㎡ 头,
10.涂布涂层厚度均一性 cov 控 202210352744.4
制目标:≤0.35%一种涂布设备及
11.有效提高涂布效率及电池的
涂布方法,能量密度
PCT/CN2022/0777
55
3-1-2-27已授权专利:
一种涂布流量自
动调节设备,ZL201920864579.
4
涂布头及涂布装置,ZL201821768961.
7
1.最大长度规格:2000mm
涂布机及其涂布
2.大平面平面度:≤0.003mm方法,
3.唇口直线度:≤0.003mm ZL201910522438.
4.腔体粗糙度(Ra):≤0.025 9
5.带定制化独立点胶流道一种涂布机模头
6.最大可适用涂布速调节、调节参数计
度:120m/min 算模型训练方法
7.流体压力采集精度:100Pa
该类产品配置的及装置,
8.流体温度采集精度:0.1℃
全自动执行机构202110226838.2
9.采用神经网络、卡尔曼滤波等
可根据涂布测厚一种厚度测量装算法,搭建自动调节模型仪反馈的涂布面置,安全10.涂布调节的执行机构采用总
密度数据自动调 ZL202122806903. 自类智线式控制方式
节涂布面密度,可7主
3能款11.涂布调节单元可实现精度:
有效提升涂布面研
涂布 ±0.001mm 一种薄材厚度的密度一致性和涂发
模头12.可实现正反双层涂胶测量装置,布调试效率,降低
13.可实现横向间歇涂胶 ZL202122877677.
涂布制程浪费和
14.调节面密度稳定所需时间1
电池内部短路风
≤3min 申请中专利:

15.涂层横向均匀性调节,cov 控 涂布头、涂布装置
制目标0.2%以下及涂布方法,
16.涂层纵向均匀性调节,cov 控 201811276257.4
制目标0.2%以下一种薄材厚度的
17.提升涂布调试效率,降低涂测量方法,
布制程浪费202111392591.8一种涂布流量调
18.降低电池内部短路风险
节装置及涂布模
19.提升涂布面密度一致性头,
202221963749.2
一种涂布模头,
202221674224.7
一种调节杆驱动电路,
202221886093.9
已登记软件著作
3-1-2-28权:
全自动模头闭环
调节 PLC 控制系统,
2021SR0356342
全自动摸头闭环
控制系统,
2021SR0969740
1.最大长度规格:2000mm 已授权专利:
该类产品可满足 2.大平面平面度:≤0.003mm 一种狭缝涂布模
锂电池厂商快充 3.唇口直线度:≤0.003mm 头
快放电池对薄层 4.腔体粗糙度(Ra):≤0.025 ZL202022649846.高倍1
涂布制造工艺的、5.带真空负压腔/负压箱自率基需求,解决了涂布6.最大可适用涂布速一种涂布模头正主
4本款
模头在涂布涂层度负压切换系统
:120m/min 研
涂布 ZL202022655563.厚度较薄时敷料 7.负极最薄涂层:20g/㎡ 发模头8
不均匀的问题,可 8.正极最薄涂层:55g/㎡一种狭缝涂布模
实现涂布涂层最 9.涂布涂层厚度均一性 cov 控制头,薄达 20g/㎡ 目标:≤0.35%
ZL202011279441.
10.可提升电池倍率性能1
1.最大长度规格:2000mm 已授权专利:
2.大平面平面度:≤0.003mm
涂布模头及涂布
3.唇口直线度:≤0.003mm
该类产品主要适机,
4.腔体粗糙度(Ra):≤0.025
用于固体含量较 ZL202122926449.
5.可实现模头腔体恒温,温度范
高的电池浆料涂
高固围可达50-100℃9布,涂布过程中减自含基6.最大可适用涂布速申请中专利:
少了烘箱电能能主
5 本款 度:120m/min 涂覆系统及其涂耗,可降低涂布生研涂布7.负极固含量可达65%
产段能耗和厂房布方法,发模头8.正极固含量可达80%
使用空间,提升浆202111357963.3
9.涂布涂层厚度均一性 cov 控制
料的稳定性和极一种隔热涂布模
目标:≤0.35%
片的一致性头及其制备方法,
10.可降低涂布生产段能耗和厂
房使用空间202210167148.9
11.可提升浆料的稳定性和极片一种涂布模头及
3-1-2-29的一致性涂布设备,
PCT/CN2022/0777
54
涂布模头及涂布装置,
202210168981.5
一种供料系统及
涂布生产线,
202210895343.3
一种电池浆料高
温供料装置,
202221960444.6
一种电池浆料双
层搅拌装置,
202221961836.4
以安全智能款涂布模头为例,上述技术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机械精度参数依靠公司领先的高品质生产能力,其他如涂布涂层厚度均一性 cov 指标等技术参数的实现需要流体力学、材料学、机械设计与制造、精密
机械加工等多学科融合应用,同时需要熟悉锂电池特性及加工工艺,通过对工艺技术、材料技术、机械设计技术的融合创新才能实现。这些是并非单纯以高额的资金投入就可以立即获取的能力,是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及进行大量仿真分析3-1-2-30和涂布实验积累经验的结果,如像机械指标、流体、设备等参数相互制约关系,
仿真分析使用方程选择与优化,专用编译器开发、各类参数设定及数据库模型建立,这些均是多年仿真、实验、交付积累的经验,新进入者较难进行模仿或者被替代。同时发行人针对该交叉学科技术,持续不断引入机械设计、材料学、流体力学、自动化控制技术和软件算法等学科相应科研人才,搭建涂布工程中心及各类实验室,购置相应研发及生产加工设备,形成了涂布产品的从需求想法、结构设计、产品打样、产品性能验证的一体化闭环研发机制,以确保自身技术优势。
(4)领先的高品质生产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狭缝式涂布技术领域,积累了丰富的高品质生产制造经验。一方面,公司拥有一批深耕模具行业数十年的工程师及高级技工,具备丰富的高精度加工经验,同时公司提前思考行业难点以及前沿技术路线,有针对性的预研或者改造相关设备,从而帮助客户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缩短产品交付周期。另外,公司建立了较高标准的生产车间,通过引进国内及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精密数控磨床、三坐标测量机等数十台先进生产及检测设备,同时配置恒温恒湿车间,并应用于涂布模头和垫片、模头恒量供料技术等生产工艺,可实现最大工件加工能力 2000*1000*600mm,平面度可稳定在 0.003mm/m 以内,直线度可稳定在 0.003mm/m 以内,表面粗糙度可达 Ra0.025,涂布模头产品可实现超镜面效果。公司通过了 ISO90001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编号:15/21Q7075R01)、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编号:15/21S7077R01)及 ISO14000 环
境管理体系(证书编号:15/21E7076R01)等资质认证,产品生产制造环节达到较高的质量与环境管理水平。公司专业的技工团队、先进的生产检验设备以及完善的制造和品质检验体系,一方面能够带来公司产品的高精度以及高可靠性,另一方面能够保证产品的稳定性,确保产品质量不会因为生产过程中的动态因素而产生波动。
(5)出色的售后服务能力
在极片涂布过程中,一旦出现问题将涉及多种因素,因此对涂布模头厂商快速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较高。对于海外涂布模头企业来说,囿于国外进口产品在中国只有代理商,或者技术人员及设备稀少,常存在维修售后不及时等情况。随
3-1-2-31着国产电池工艺的不断更迭与进步,进口涂布模头出现的问题越来越多,其售后
服务方面的弱势将会与国产企业逐渐强大的解决问题能力形成鲜明对比。
公司拥有一支30多名专门从事涂布现场调试且实操经验超过五年的产品交
付工程师,可基于客户需求驻场解决涂布异常,并能对客户涂布操机员工提供系统专业的培训服务。售后服务8小时内响应,珠三角24小时内到达问题现场,其他区域48小时内达到问题现场。
综上所述,与行业内竞争对手相比,曼恩斯特在研发、生产、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多方面都具有较强优势。
(6)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秉承“客户至上、质量为先、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面向市场开拓业务,经过多年潜心耕耘,现已积累了大量的优质客户资源,其中在动力和储能锂电池领域,公司与宁德时代(300750.SZ,全球排名第一)、比亚迪(002594.SZ,全球排名第四)、中创新航(全球排名第七)、国轩高科(002074.SZ,全球排名第九)、亿纬锂能(300014.SZ,全球排名第十)、瑞浦能源、赣锋锂业(002460.SZ)、南都动力(300068.SZ)、欣旺达(300207.SZ)、塔菲尔新能源、孚能科技
(688567.SH)、蜂巢能源、天津力神等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与 LG 新能源(全球排名第二)建立了合作关系;在 3C 数码锂电池领域,公司与 ATL(全球排名第一)、比亚迪等国内外知名电池企业建立了稳固的合作关系,与珠海冠宇(688772.SH)建立了合作关系;在锂电池设备制造领域,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璞泰来(603659.SH)、赢合科技(300457SZ)、先导智能
(300450.SZ)等。
该类优质客户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也带动了公司的快速成长。同时公司也借助这些优质客户扩大了在行业的影响力、强化了公司的品牌优势,为公司在锂电涂布模头行业打下了较为稳定的市场基础和良好口碑。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和沉淀,公司目前不仅拥有对客户快速响应的定制化订单生产能力,还具备了主动为客户提供涂布技术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这为公司一直在行业内保持领先地位创造了有利条件。
3-1-2-32(7)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专业化管理团队,团队核心人员均拥有锂电涂布模头行业多年工作经历,积累了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构成合理,涵盖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生产运营、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互补性强,保证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多年,对公司的发展理念和价值观高度认同,可以与公司长期共同成长。管理层的专业、稳定有利于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长期发展规划,并确保在日常工作中得以坚定地落实和执行,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成长能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幅提升发行人的产能水平和技术研发实力,保障发行人的产品质量和快速响应能力,增强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提升发行人的行业地位。另外,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资本实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发行人的综合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十四、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情况本保荐机构关注了发行人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经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出具日,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五、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的保荐意见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认真审核了全套申请材料,并对发行人进行了实地考察。在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可行性、有利条件、风险因素及对其发行人未来发展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创业板首发管理办法》
3-1-2-33的规定,同意保荐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无正文)3-1-2-34(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发行保荐书》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缪晓辉马小军
项目协办人签名:_____________邹博
内核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袁志和
保荐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王学春
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王学春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_____________(代行)熊雷鸣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代行)景忠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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