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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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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纳科技: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股探 发表于 2022-8-30 00:00:00 浏览:  333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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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进行了核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相关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
遵守了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我们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认真对照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认为公司已认真执行了该通知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与该通知相违背的事项。
2、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没有发生对外担保,亦未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违规担保的情况。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董事会、股东大会对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并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
1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业务审批流程,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
司对外担保风险。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已认真对照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为公司已执行上述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作废离职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原激励对象共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并已办理完成离职手续,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1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2000股全部进行作废处理。
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作废未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发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作废离职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授予价格调整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激励对象的可归属限制性股票已满足《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条件,其作为公
2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承诺不向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归属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对应实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本页以下无正文)3【本页无正文,为《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向屹王建新曹志龙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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