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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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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归 发表于 2022-8-30 00:00:00 浏览:  32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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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诚信、独立、客观的原则,以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对外担保情况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对外
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1)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3日、2019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
供不超过75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全资子公司,在2021年度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和晶智能”)实际提供32000万元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
(2)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7日、2020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和晶智能实际提供5300万
1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元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0元。
(3)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5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021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对上述担保额度进行调剂,即公司为中科新
瑞提供的担保额度调减5000万元,同时新增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安徽和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和晶”,系和晶智能的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和晶智能实际提供26000万元担保;为中科新瑞实际提供1000万元担保;为安徽和晶实际提供1000万元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
(4)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
内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报告期内,公司在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为中科新瑞实际提供1000万元担保,截至本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3、除上述事项外,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形。
二、独立董事关于2022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经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认为,2022年半年度,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发生出差备用金往来、公司支付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独立董事关于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
2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文件
权益份额转让事宜的独立意见公司与李嘉、童华、上海兆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兆韧”)于2015年度共同投资设立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其中上海兆韧(认缴出资16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3.10%)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公司(认缴出资3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58.14%)、李嘉(认缴出资1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19.38%)、童华(认缴出资1000万元,认缴出资比例19.38%)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后于2017年度,李嘉将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权益份额转让给西藏星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星滔”),童华将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权益份额转让给上海沫潼企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沫潼”),本次交易完成后,除合伙人名录发生变化外,本合伙企业的其他信息未发生变化,公司在本合伙企业中拥有的权益份额亦未发生变化。
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之一上海沫潼,拟将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权益份额转让给上海空勤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空勤”),公司同意前述合伙权益份额转让暨放弃相关优先购买权,并与上海兆韧、西藏星滔、上海空勤签署新的合伙协议。
鉴于本次转让方上海沫潼以及受让方上海空勤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童华,本次转让主要系其对本合伙企业持股主体的优化调整。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除全体合伙人名录发生变化外,本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情况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公司在本合伙企业中拥有的权益份额亦未发生变化。本次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合伙企业权益份额转让事宜。
独立董事:曾会明刘江涛刘渊
2022年8月30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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