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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议公告:2022-051
证券代码:002254股票简称:泰和新材公告编号:2022-051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例行会议)于
2022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蓓女士召集,会议
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对2022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的要求管
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重大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1决议公告:2022-051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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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崇惟志,业广惟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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