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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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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扬少 发表于 2022-8-20 00:00:00 浏览:  309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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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并经认真研究,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经审慎查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属于经营性资金往来,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以其他方式变相资金占用的情形;
2、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5.01%,均为对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的担保。经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对外担保情况与实际情况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关联方提供担保,也未发生其他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应了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的实际情况。航空工业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航空工业财务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其发生的关联存贷款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结论。
二○二二年八月二十日(独立董事:王建新)(独立董事:钟洪明)(独立董事:唐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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