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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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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恭喜发财 发表于 2022-9-1 00:00:00 浏览:  504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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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相关事项文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周奕丰先生、周灿伟先生、林少韩先生、刘江飞先生、谢四海
先生、姚兵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江希和先生、彭新育先生、周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所了解的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和专业
素养等情况,我们认为各位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未发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3、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崔毅、温和、廖锐浩
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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