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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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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贵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雪儿白 发表于 2022-8-26 00:00:00 浏览:  30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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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本公司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2年6月30日对外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内部审计工作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规定程序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江靖蒋建林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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