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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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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米诺他爹 发表于 2022-9-8 00:00:00 浏览:  21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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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35证券简称:迪森股份公告编号:2022-089
债券代码:123023债券简称:迪森转债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迪森股份
股票代码:30033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常厚春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祖芹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马革
住址: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址/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朱咏梅住址: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
持股变动性质:减持股份持股比例减少、增持股份持股比例增加、因公司可转债转股致使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年09月08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持股变动目的.............................................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12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3
第七节备查文件..............................................14
第八节声明................................................15
附表...................................................16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迪森股份、公司、指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常厚春、李祖芹、马革、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有限合伙)、朱咏梅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本报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常厚春姓名常厚春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402021962020*****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联系电话86-20-82269201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李祖芹姓名李祖芹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101131963041*****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联系电话86-20-82269201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马革姓名马革曾用名无性别男国籍中国
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身份证号码4401021967100*****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联系电话86-20-82269201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厚春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日期2015年5月13日经营期限2015年5月13日至2035年5月13日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91440300342474927D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持股比例
1常厚春33.33%
2李祖芹33.33%
3马革33.33%
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地区的居留权常厚春执行事务合伙人男中国中国新加坡永久居留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朱咏梅姓名朱咏梅曾用名无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103021963042*****
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
通讯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
联系电话86-20-82269201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新加坡永久居留权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运营,稳固对迪森股份的控制关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和马革先生于2021年4月30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书》,约定三人在迪森股份的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中一致行使投票权,有效期为5年,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常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马革先生共同控制的企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常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和马革先生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为一致行动人。朱咏梅女士系李祖芹先生之配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朱咏梅女士和李祖芹先生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以2022年9月7日公司总股本441896283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100000股后的总股本431796283股为基数计算,常厚春先生、李祖芹先生、马革先生、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朱咏梅女士和迪森股份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3.33%33.33%33.33%
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朱咏梅李祖芹常厚春马革(有限合伙)
0.37%9.24%11.79%6.49%0.85%
28.74%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持股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革先生为公司创始股东,长期专注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以个人之力积极支持公司转型发展、核心合伙人计划打造等公司战略性工作,导致个人负债及所持股票质押率偏高,其于2018年11月15日减持公司部分股份是为获取资金全部偿还于个人债务,主动降低个人股票质押率,避免因质押率过高给公司及股东带来风险;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咏梅女士基于对公司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2019年6月6日增持公司股份;
3、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止2018年11月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376857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4.1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41485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74%(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持股数量占比持股数量占比
(股)(%)(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7299003.51127299002.95
常厚春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818969910.52381896998.84
合计5091959914.035091959911.7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9769842.7599769842.31
李祖芹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9309518.25299309516.93
合计3990793511.00399079359.2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256900.3470100151.62
马革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80343697.72210300444.87
合计292600598.06280400596.49
深圳前海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6809821.0136809820.85迪投资合伙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合计36809821.0136809820.8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0016000000.37
朱咏梅有限售条件流通股0000.00
合计0016000000.3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6135567.61349978818.10合计持有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9615501926.498915069420.64份
合计12376857534.1012414857528.74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以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即2018年11
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月9日)公司总股本362916645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后(2022年9月7日)公司总股本为441896283股。2019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4日期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共计回购10100000股,截止2022年9月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0100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股本431796283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2018年11月9日(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376857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362916645股的34.10%)至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1、2018年11月15日,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革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
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共122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362916645股的0.33%。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2254857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3.77%。
2、2019年6月6日,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祖芹先生之配偶朱咏梅女士以自
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1600000股,持股数量由0股增加至16000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362916645股的0.44%。增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414857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4.21%。
3、自2019年9月27日至2022年9月7日期间,由于“迪森转债”转股,公司
总股本由362916645股增加至441896283股。由于公司自2019年7月25日至
2020年7月24日期间实施股份回购,共计回购10100000股,截止2022年9月
7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0100000股。在可转债转股期间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比例计算过程中,总股本以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计算。因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持股数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4148575股)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至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74%(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
上述因素导致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由34.10%
下降至28.74%(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累计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36%,
10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触发权益变动。
三、披露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况本报告签署日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1月12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于2018年11月1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
08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1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经核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1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1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经济开发区东区沧联二路5号
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祖芹(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革(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厚春(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咏梅(签名):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上市公司所上市公司名称广东省广州市份有限公司在地股票简称迪森股份股票代码300335
常厚春广州市天河区*****
李祖芹广州市天河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革信息披露义广州市天河区*****名称务人住所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
伙企业(有限合伙) 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朱咏梅广州市天河区*****
增加■减少■不变□拥有权益的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无一致行数量变化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比
动人有■无□例累计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可多选)
继承□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123768575股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34.10%股份比例
1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务人拥有权益的持股数量:124148575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持股比例:28.74%(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变动比例:5.36%
在上市公司拥有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2022年9月7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方式:减持股份持股比例减少、增持股份持股比例增加、因公司的时间及方式可转债转股致使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否□不排除■
12个月内继续
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是□否■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否■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不适用■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厚春(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祖芹(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马革(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前海金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厚春(签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咏梅(签名):
时间:2022年09月08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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