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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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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小股 发表于 2022-9-3 00:00:00 浏览:  260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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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深股份
股票代码:00228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怀荣
住所:石家庄市槐中路201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吕桂芹
住所:石家庄市桃园镇桃园村向阳街60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程辉
住所:石家庄市长安区仓石路21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任京建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75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张淑玉
住所:石家庄市振头乡振二街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田金红
住所:石家庄市槐中路201号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九月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违背本次权益变动前所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未
清除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等有损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已进行核实,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7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9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情况.....................................9
二、《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1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11
四、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11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11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3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七节备查文件..............................................15
一、备查文件...............................................15
二、备置地点...............................................15
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本报告书指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
指田金红,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陈怀荣的配偶动人海纬进出口指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
铁投基金,受让方指铁投(济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博深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指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国资委指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陈怀荣等7名转让方与铁投(济南)
《股份转让协议》、主协议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博深
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
2022年5月12日,陈怀荣等7名转让方与铁投(济南)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博深
《补充协议一》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2年5月23日,陈怀荣等7名转让方与铁投(济南)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关于博深
《补充协议二》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转让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15号准则》指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登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陈怀荣姓名陈怀荣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1021956********住所石家庄市槐中路201号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通讯方式0311-85381666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否居留权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吕桂芹姓名吕桂芹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1061953********住所石家庄市桃园镇桃园村向阳街60号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通讯方式0311-85381666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否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程辉姓名程辉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701051967*********住所石家庄市长安区仓石路21号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通讯方式0311-85381666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居留权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董事
5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四:任京建姓名任京建性别男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1021964********住所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75号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通讯方式0311-85381666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否居留权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张淑玉姓名张淑玉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1041963********住所石家庄市振头乡振二街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通讯方式0311-85381666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居留权在上市公司担任职务董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姓名田金红性别女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1061975********住所石家庄市槐中路201号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03号
通讯方式0311-85962650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否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分别于2008年7月9日和2014年1月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于2017年4月18日签署
了《补充协议》协议规定了形成一致意见的相关程序,并规定
6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在公司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时,实际控制人按照一致意见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2022年8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
玉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与田金红为夫妻关系,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田金红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的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与田金红之间并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双方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是依据法律法规确定的。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博深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以及信息披露人陈怀荣的一致行动人田金红没有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7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原因及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巢琴仙、海纬进出口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铁投基金转让持有的博深股份1118131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556%(以下简称“协议转让”),已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铁投基金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国资委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2022年8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和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9)。
因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等五名股
东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故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将各自独立计算,不再合并计算。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战略安排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8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2022年8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先生、吕桂
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前述协议转让完成后,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为:陈怀荣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38487614股,持股占比为7.08%;吕桂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563177股,持股占比2.86%;程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8931574股,持股占比5.32%;任京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577141股,持股
占比1.94%;张淑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349830股,持股占比3.74%。上述五人曾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共计持有博深股份1139093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4%,为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的一致行动人田金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6610股,持股占比0.02%。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2022年8月3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将各自独立计算,不再合并计算。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合计持股合计持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数比例
陈怀荣384876147.08%384876147.08%
吕桂芹155631772.86%11390933620.94%155631772.86%
程辉289315745.32%289315745.32%
9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合计持股合计持股股数比例股数比例数比例
任京建105771411.94%105771411.94%
张淑玉203498303.74%203498303.74%
田金红1166100.02%--1166100.02%
(三)本次权益变动结果
前述股份转让事项已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铁投基金,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解除了一致行动关系,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权益变动情况将各自独立计算,不再合并计算。其中,吕桂芹女士、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各自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已经降低至5%以下。
二、《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保持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深股份”)实际控制人的稳定,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女士于2008年7月9日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且经各方协商一致,该《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现为促成博深股份的股份转让,经各方友好协商,各方就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各方同意:解除前述《一致行动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相关附件等(以下统称“《一致行动协议》”)。
第二条原《一致行动协议》项下的一致行动关系及各项权利义务自本协议
生效之日终止,任何一方不得以原《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向其他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亦不得重新签署该等《一致行动协议》。
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后,各方作为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各项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10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条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纠纷和争议,各方均有权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拾贰份,各方各执贰份,博深股份留存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股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先生、吕桂芹女士、程辉先生、任京建先生、张淑玉
女士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已生效,一致行动关系已解除。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无尚需履行的其他相关程序。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信息披露义务人程辉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淑玉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中的相关内容。
(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除上述提到的任职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
1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序号姓名公司职务石家庄博深石油机械有限公司董事
1陈怀荣
美国先锋工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深美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程辉
海南佳之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董事
3任京建
东营博深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东营博深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4张淑玉
加拿大赛克隆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吕桂芹、任京建、程辉、张淑玉最近3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声明
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本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12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前述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
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阅。
投资者也可以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15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
2022年9月2日
16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吕桂芹
2022年9月2日
17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程辉
2022年9月2日
18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任京建
2022年9月2日
19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淑玉
2022年9月2日
20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田金红
2022年9月2日
2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基本情况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在地东路403号股票简称博深股份股票代码002282
1、陈怀荣
2、吕桂芹
信息披露义务3、程辉信息披露义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
人名称4、任京建务人地址东路403号
5、张淑玉
陈怀荣一致行动人:田金红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有无一致行
减少√有√无□份数量变化动人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人是否为上市务人是否为
是□否√是□否√
公司第一大股上市公司实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可多选)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1、陈怀荣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38487614股,持股占比为7.08%人披露前拥有2、吕桂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563177股,持股占比2.86%权益的股份数3、程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8931574股,持股占比5.32%量及占上市公4、任京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577141股,持股占比1.94%司已发行股份5、张淑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349830股,持股占比3.74%比例上述五人共计持有113909336股,持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0.94%
6、田金红:持股数量116610股,持股比例0.02%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股票
1、陈怀荣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为38487614股,持股占比为7.08%;
本次权益变动
2、吕桂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5563177股,持股占比2.86%;
后,信息披露
3、程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8931574股,持股占比5.32%;
义务人拥有权
4、任京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577141股,持股占比1.94%;
益的股份数量
5、张淑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0349830股,持股占比3.74%。
及变动比例
上述五人持股数未发生变动,因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总数不再合并计算。
6、田金红:持股数量116610股,持股比例0.02%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持股变动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协议
份变动的时间变动时间:2022年8月31日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
是□否√(不适用)露资金来源
22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
是□否√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是□否√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否√(不适用)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是□否√(不适用)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是□否√(不适用)准是否已得到批
是□否√(不适用)准
23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怀荣
2022年9月2日
24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吕桂芹
2022年9月2日
25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程辉
2022年9月2日
26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任京建
2022年9月2日
27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信息披露义务人:张淑玉
2022年9月2日
28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页无正文,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一致行动人:田金红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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