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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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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测股份: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再回首 发表于 2022-10-1 00:00:00 浏览:  412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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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56证券简称:高测股份公告编号:2022-086
转债代码:118014转债简称:高测转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20]1360号文注册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0年8月7日在科创板上市;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239号文注册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8月12日上市。公司聘请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公司上述发行上市工作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原定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相关保荐与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国信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国信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中信建投证券已委派保荐代表人陈昶先生、张世举先生(简历附后)共同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公司对国信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日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陈昶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通用股份、祥和实业、晶科科技、晶科能源、通灵股份、宇邦新材等 IPO 项目;红豆股份、通用股份、
海通证券、明冠新材、东方日升、海优新材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晶科科技、
海优新材等可转债项目;世纪金源、晶科科技等公司债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张世举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联明股份、通用股份、润建通信、晶科科技、晶科能源、通灵股份、宇邦新材等 IPO 项目;红
豆股份、厦门信达、通用股份、海通证券、蔚蓝锂芯、明冠新材、东方日升、海
优新材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晶科科技、海优新材等可转债项目;世纪金源、晶科科技等公司债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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