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客服:1290940359
+发表新主题
查看: 445|回复: 0

泰达股份: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复制链接]

泰达股份: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飞天 发表于 2022-10-19 00:00:00 浏览:  445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成为注册用户,每天转文章赚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修订后

1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
第一条为强化本公司董事会决
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策的科学性,提高决策水平,做到事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本公司治理结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则。
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
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协助董事会独董事会下设的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3立地审阅本公司财务汇报程序、内部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监督核工作机构。
数程序,以及与内部会计师和外部核数师的独立沟通。
4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第三条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
5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且至事组成,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序修订前修订后号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二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
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6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选举产生。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员
7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主持委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独立董事的委员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
内由审计委员会选举产生,并报请董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事会批准。
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
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8
本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下设工作组,由公司证券部、财务部、审计部、法务部、风险控制部等与审计
第七条本公司管理层应该指定委员会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部门组
专门人员或设立审计工作组,负责协
9成。
助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议组织等工作。
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会议提案及其他相关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序修订前修订后号
关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相关报告等,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工作。其中,证券部负责执行会议组织等日常事务。
10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三章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11新增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第九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机构;构工作;
(二)指导和监督本公司的内部(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作;
(三)负责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并对其发表意见;
审计单位之间的沟通;(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
12
(四)审核本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控制;
其披露;(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
(五)审查本公司内控制度;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六)检讨及监察公司的财务汇沟通;
报程序及内部控制成效;(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
(七)讨论在中期及年度帐目审事宜及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核后提出的问题及引起存疑之处,以相关规定中的涉及的其他事项。
及外部审计机构希望讨论的事项;审计委员会应当就其认为必须
(八)审阅外部审计机构发出的采取的措施或者改善的事项向董事序修订前修订后号
查账情况说明及本公司管理人员的会报告,并提出建议。
回应;
(九)本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
审计机构,须由审计委员会形成审议意见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后,董
13新增事会方可审议相关议案。审计委员
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
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
第十一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14新增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
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
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在监督
15新增
及评估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序修订前修订后号
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
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
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门至少
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
16新增
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其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应当督
17新增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
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序修订前修订后号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
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
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
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其中有关募集资金的
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
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
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计部门没
18新增
有按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提交
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董第十六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19
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提案提序修订前修订后号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有责任配合监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事会的监事审计活动。
第十一条董事会授权审计委员
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认为必会在进行调查时可向独立法律顾问
20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
咨询法律或其它独立的专业意见,有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关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21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四章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十二条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
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收集、提供有关审计事宜方面的书面
资料:
(一)本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22合并至第七条
(三)内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本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本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审计,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各项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或建议呈
23报董事会讨论:删除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序修订前修订后号
恰当程度,是否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本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
已得到有效实施,本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四)本公司的对外披露的财务
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本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五)本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六)其他相关事宜。
24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天
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通知全体委员。
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于若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审计委会议召开前5天通知全体委员,临时员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
25之目的,在提前一天通知的前提下,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召开临时审计委员会会议可以不受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前款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的限制。
应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会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议。
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应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会议。
审计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传真、序修订前修订后号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进行通知。
第十五条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
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第二十条审计委员会至少每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至少每季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26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临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需要问题。临时会议须经二名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
委员提议后方可召开。
第二十一条会议通知应包括
如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27新增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28第五章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十六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第二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审计委员会以采取电话会议、视频等形式或借助会议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
29类似通讯设备进行,只要与会委员能提下,可以用书面、电话、视频会
听清其他委员讲话,并进行交流,则议、电子邮件、传真等通讯表决方所有与会委员应被视作亲自出席该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委员会议。签字。
第十八条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
第二十四条必要时可以邀请
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
30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工作组成员列席会议。
员列席会议。
31第十九条如有必要,审计委员删除序
修订前修订后号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第二十五条审计委员会会议
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
32
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
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章程》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
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
33删除
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第二十六条审计委员会会议
34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
报本公司董事会。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35第六章附则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实施细则所称
36新增
“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五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第三十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37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定执行;本实施细则与《公司章程》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执的规定如发生矛盾,以《公司章程》行,并立即修订,报本公司董事会审的规定为准。
议通过。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属第三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解释
38本公司董事会。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5e天资,互联天下资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手机版|小黑屋|5E天资 ( 粤ICP备2022122233号 )

GMT+8, 2024-5-13 17:01 , Processed in 0.127312 second(s), 26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5etz

© 2016-现在   五E天资